山火過後,無語問蒼天。 |
加州常年有山火,去年特別多,天堂鎮燒成煉獄,死了幾十人更成為國際新聞。差不多同時,優山美地南部茂密森林中也有一場叫「獅子之火」( Lions Fire) 的山火。這山火規模不大,且附近少民居,不大受注意,但值得知道。
它的特點是,放任祝融,讓火肆虐,消防部門只監視而不撲救。不過到了後來,半夜風向轉變,有關部門還是得調動人力,緊急行動起來。
這場山火是閃電引起的,在美國的山火中,這屬於少數 ── 美國的山火 84% 是人為因素所致。美國人越來越愛住到樹林邊沿去,深入山林的活動日多,稍有不慎就星火燎原。
火總是此伏彼起,燒之不盡,而且有越燒越旺之勢。除了人為原因,還有兩個因素,一是氣候變化,一些地方炎熱和乾旱,易招火災;二是森林有火必撲政策招致反效果。
過火後的樹林,孕育出新生命。 |
美國森林管理局與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生態專家 Malcolm North 認為,這政策不僅是短視的,而且是危險的。他當過森林消防員,他根據自己的經驗和研究指出:「每次你把火撲滅,不過是把大火推延……不僅推延了,甚而為下一場大火積累更多燃料,直至爆發出這些超級大火來。」
美國越多越多專家主張「以燃防患」,通過受控制的山火(prescribed fire)消除森林裡的隐患,把枯木乾葉燒掉。有時是放任自然觸發的山火燃燒,有時甚至人為燒山。
根據一九一零起執行的聯邦法例,山火都務必盡快撲滅。這政策到七十年代有所調整,可以容許一些山火自然肆虐,可是在實際上不易操作。其中包括山林的所有權分散:約57%歸聯邦部門管轄,40% 由私人擁有;3% 歸屬各州和地方。在私人林場,既無技術,也無意願進行受控的放火燒山。
據美國 NPR(國家公眾電台)報道,從一九九八年到二零零八年,美國的山火只有0.4% 放任燃燒,其餘的都千方百計撲滅。
公眾與傳媒更沒有這方面的認知。公眾日益關注氣候變化,一看到山火燒起來,就擔心給大氣增加溫室氣體二氧化碳,而不知道山火本來是森林自然生態系統的一部分。
「獅子之火」發生的林區已為山火做好了充分準備,一是很久沒有過火,積累了大量枯枝敗葉;二是有一半樹木已因為蟲害枯死;三是數年前一次冬季風暴吹折了數以千計的樹木。閃電轟擊,外因與內因相結合,山火爆發,正好消理這個林區,讓森林更生。不過後來風向轉變,火有向數英里外一個滑雪場蔓延之勢,消防員又行動起來了。
人與大自然的關係,總是禍福相生,得僅記:過猶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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