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6日 星期五

存在感:快樂,痛苦,詭異

深圳洪湖暴雨中的荷花
存在感對於動物有重要意義,既有生理上的意義,更有精神上的意義。

不是所有動物都有自我意識的,大部分動物面對鏡子,不知道鏡子中的影像是自己。人在嬰兒時沒有這能力,狗和貓也無法通過鏡像測試。能通過測試的動物不多,包括所有類人猿(侏儒黑猩猩、黑猩猩、猩猩、大猩猩)、獼猴、瓶鼻海豚、逆戟鯨、大象、和歐洲喜鵲等。

這能力涉及複雜的神經系統結構,但人的存在感主要關乎精神上的需求。

一位朋友曾對我諄諄勸誡:千萬不要退休,好悶的!他是這方面的好例子,退休前後仿如兩個人,從談笑風生、意氣風發,變得落落寡歡、不苟言笑。

朋友不算飛皇騰達,但總算業有所成,未退休前在商業大機構當個中層頭頭,有一班下屬前呼後擁,有汽車使喚,有不絕的應酬。一退休,這些都消失了。他似乎除了打麻將沒有什麼嗜好,退休後卻連湊夠四只腳都難。存在感的失落可想而知。

存在感有簡單的界定:你察覺到有價值的事物被你影響而產生的感覺。

有價值的事物可能是人,可能是物。產生的感覺可能是愉悅,可能是痛苦。

存在感是精神而不是物質的需求。很多人在物質上豐足有餘,但由於不受人注意,就缺乏存在感。一些動物的自我覺知也是存在感的一種,但大概無法上升到精神層次。

有些人會用疼痛來尋求存在感。丹.布朗 (Dan Brown) 的小說愛以羅馬教廷作背景,當中不乏贖罪者角色。贖罪除了真誠地向神靈表示悔改和坦白,還有以殺死或奉獻適當的動物以求赦免。小說中的贖罪者被別有用心的教會高位者操控作出邪惡行為,也常常躲在陰暗的地下室裡,自我抽打,舐血吮癰。

更要不得的是,以別人的痛苦來加強自己的存在感。

一般所說的存在感是就自我的存在而言的,但還有就第三者存在而言的存在感。T. S. Eliot 有一首有點詭異的詩《荒野》:那總與你如影隨形的第三者是誰 / 數一數,這裡只有我和你 / 可是我望向那白色道路盡頭 / 總有另外一人與你同行。(Who is the third who always walks beside you?/When I count, there are only you and I together /But when I look ahead up the white road/There is always another one walking beside you.)

詩中說的就那種幻覺般的存在感 (Sensed-Presence),據說在人的體能或生存能力到了極限時會出現,不少登山、自行車等極限運動員和「死而復生」的病人說過這樣的感覺。鬼的存在感也是這樣產生的。科學家對有關的大腦機制有研究。

一般人的存在感則主要是精神空虛和寂寞產生的,一般人不會思考這問題,但耐不住孤獨的人會渴望做出一些不平凡的事情或舉動吸引別人的注意,以獲取所謂的存在感。人是需要有存在感的,受到重視,得到尊敬,獲得肯定,是上進的動力。現代管理學都提倡以正向言行提升人的存在感。

不過,既然人有自我存在的意識,又何必過於介懷別人的肯定? 曾經住過台灣一家很有特色的民宿,叫「花自在」。民宿主人的意思應是,花自成其美,豈是得到人的讚賞才綻放吐艷?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