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潛規則」是大問題。 |
如今最值得提倡的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潛規則」,是不要講手提電話。這是很多人都談論過的。在一些地方,亞洲的如日本、韓國,這是「顯規則」,規定了不可以做,以保持狹小車廂內的安寧。可是在香港,巴士、地鐵、火車車箱都播放廣告以求多賺錢,自然不會有保持寧靜的規定。可是作為個人,只要從別人的角度設想一下,就知道沒有必要強迫別人聆聽你的廢話、私事。
在個人智能電話、平板電腦、電子遊戲機大普及之下,也應當提倡在車廂使用這些器材時不要妨礙他人。經常遇到的情況時,使用者站在地鐵車廂而沉迷於手上電子屏幕,完全沒有想到要給他人讓路,甚至在車門前一夫當關而寸步不讓。你請他讓一讓,他充耳不聞,不知道是不是戴上了耳筒之故。
經常見到的另一讓人搖頭現象,是高高翹起的二郎腿。這分為低位、高位兩種,低位的大腿交併,膝蓋相疊;高位的是一腳的足踝架在另一腳的膝蓋上,都讓人退避為恐不及。在擠迫的車廂中,你一不小必就要為為人擦鞋。即使車廂不擠,這樣的坐姿也足以讓他人繞道而行。在巴士上,常見二郎腿翹到兩排座位之間僅可容一人走過的過道去,這不是存心為難人嗎?
深圳地鐵內的高難度二郎腿 |
類似的缺乏公德行為還有很多,例如在狹窄的上下層樓梯上站立,一幫人目無旁人高聲喧鬧等。這些所為,有些有明文規定不可進行,而大部分是沒有明文禁止的。
香港的公共場所常可見到不許這樣做、不許那樣做的告示、標誌,在一些公園,這樣的告示足有一平方米 那麼大,圖文並茂。這曾引來一些人詬病,說香港的有關管理機構、部門管得太寬、太瑣碎了,芝麻綠豆的事都管到。
我也同意,管得過分了,把人都當作小學生。可是我也相信,有關管理人員可以拿出很多理由來支持自己的做法。最有力的一點可能是,有了那麼規定,尚且有那麼多人胡作非為呢;管理鬆懈點,會變成什麼樣子?他們可能還會說,好些東西已經得過且過而不作規定了,否則,告示上的「不准」事項會倍增。
從這角度看,我希望社會上有更多「潛規則」,就是大家都能為他人着想,自我約束,而不必靠明文的「顯規則」去管。中國古代對於管治,有無為而治的理想。千百年後,這仍只是理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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