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與友人習字,把冷落多時的鋼筆找了出來書寫,有久違了的親切感。
大半個世紀之前,鋼筆 ── 或稱墨水筆 ── 是讀書人的標配。小時候上學,最初寫字要麼是鉛筆,要麼是毛筆。上了若干年,就用起墨水筆來。那時原珠筆未問世,只要識寫字的都用鋼筆,用的人很多,於是有了專門的修筆匠 ── 一個夀命很短的行當。
那時,在胸前別上一枝鋼筆,是有知識、甚至是有地位的標誌。如果插的是來路名牌金筆,更可以昂首挺胸、趾高氣揚起來。
來路名牌金筆屬高檔奢侈品,最有名的是美國的 Sheaffer,它至今是全球最古老的鋼筆製造商之一,中文譯名是「犀飛利」。
香港人如今幾乎已沒有人拿鋼筆寫字了,但香港人一定都識講「犀飛利」,意思是「厲害、了不起」,是「犀利」一詞的加強版,即「犀利到飛起」,是「超級厲害」,誇張中語帶着讚歎。
這熟語就來自犀飛利鋼筆。這是Sheaffer上世紀中葉(可能是戰後)進入香港市場後的產物,譯名堪稱神譯,它在「犀利」這詞中加入了「飛」字,既切合譯音,又利用「犀利」這在香港人盡皆識的用語,賦予品牌尊貴的品位。
這譯名深入人心,久而久之,成為港粵流行語,是形容事物極度厲害、品質極佳的熟語。
如今,墨水筆頂多是地位顯赫人士的簽名筆。這種筆肥大粗重,只能用來彰顯地位,但只要一掂量就知道不是用來寫文章的 ── 拿着它下筆千言多累啊。
鋼筆是洋人的發明,主要用來寫拉丁拼音文字。它的筆尖有一定彈性,可寫出或粗或幼的筆劃,如果把筆嘴改造一下,更呈鴨嘴狀,筆劃粗幼可以寫得更分明,用來寫中文會更有書法味道。這是原子筆等硬筆較難做到的。中文的硬筆書法,其實可以很可觀,很值得提倡。
我曾試用來寫宋徵宗的瘦金體。瘦金體的筆劃較纖細,多幼筆,但亦有較粗重的,都棱角分明、筆鋒銳利 ,特別是非常具特色的捺筆,用鋼筆寫來效果很好。但瘦金體還多重筆向上的挑、剔,這就強鋼筆之所難了,特別是向左上方的。英文的筆劃主要向右向下而行的,而且粗的筆劃都向下,鋼筆是為此而設計的。
還有多少年輕人可以寫一手漂亮的鋼筆字或硬筆字?若有,遇上機會露一手,一定會技驚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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