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到發生新一宗校園大型槍殺案的康州小鎮去,申言「我們得改變(它)」(We will have to change)。
不過,大概沒有幾人相信如他所說的,「這些悲劇必須終止」得了。過去幾次鮮血四賤的大掃射之後,他對問題的核心──槍械管制──都只是輕輕帶過。我讀了他在悼念會上的演講,就看不到片言只字提到槍械管制,儘管他說到「我們無法再容忍了」,質問「我們敢說,這樣的暴力年復年復年地加諸我們孩子,是自由的代價嗎」?
根據美國憲法,美國公民有持槍的自由。因為這份自由,美國一年有三萬多人
(二零零七年數字為31 224人) 成為槍下亡魂,每二十分鐘就有一人中槍喪生,其中很多是兒童。這些悲劇零星地在士地廣袤的美國發生,不會引起廣泛關注,總統無法都前往慰問。在康州的校園槍殺案中,二十名小學生殞命,放到一年約三萬人的總數裡不到0.0007之比,支持擁槍自由的人大可以說,這算不了什麼。他們也大可以說,美國兒童死於槍下的機率,比其他工業化國家兒童高12倍也算不上什麼,因為機率的基數其實很小。
在人們的印象中,美國是最講究法治的國家,什麼都依法辦事,律師上百萬人。這使什麼東西都有相應的法律管制。譬如一把梯子,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局就有專門的條例規管,長五頁紙。原因是梯子弄不好有危險,會跌死人。每年有多少人因而死亡?──約三百人,約為槍擊死亡人數的一百分之一。
美國對玩具有嚴格管制,香港是重要玩具出口地,很多人會對熟悉美國的規管。其中,對玩具槍的規管就十分嚴格──比可以殺人的真正槍械的管制還嚴格。這真荒謬絕倫。
以「殺人」數量來計算,最可以與槍械比較的是汽車。據美二零一零年的數字,美國一年有32 885人死次交通意外,與槍下亡魂數量相若。汽車是流動的殺人兇器,對之嚴格規管,誰都贊成。美國大約每十個人有八輛汽車(客車),對汽車的製造、購買、駕駛都有嚴格限制,近年更嚴厲打擊醉酒駕車,使每一百英里的交通意外死亡人數降至1.1,是為半世紀的最低點。可是槍下亡魂與日俱增,如今,美國半年裡死於槍下的人數,相當於美國人過去25年死於恐怖主義襲擊、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的總和!
美國有多少非軍方槍械?答案是三億一千萬支(二零零九年),以美國三億一千一百萬人口計算,正好每人攤分一支。
儘管奧巴馬有點動氣了,可是能有作為嗎?從美國槍會的龐大勢力和國會議員過去的表現看來,不必寄予厚望。要與美國槍會為代表的美國保守勢力對抗,要有巨大的政治勇氣,專欄作家紀思道在《紐約時報》撰文,題目是〈我們有勇氣嗎?〉。如果美國的政客有勇氣,就不必作此質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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