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6日 星期三

說普通話=文明市民?

廣州的地鐵車廂中有這樣的廣告:「說普通話,寫規範字,做文明市民。」是廣州地鐵公司的的製作。

我看了很不舒服。

並不是說我反對說普通話、寫規範字,當然更不是反對做文明市民──雖然我不是廣州市民;而是我反對廣告所暗示的:「不說普通話,不寫規範字,就不是文明市民。」

我很早就自學普通話,聽廣播、查字典、看有關的書,自問還說得不錯。曾經「膽粗粗」(不知天高地厚)的用普通話教書;在天安門廣場和北京的大學生對話,他們竟不相信我是南方來的。但我決不是因為要做「文明市民」而去講普通話的,而且絕對相信說粵語的文明程度決不下於說普通話。

粵語作為中國七大方言之一,保存著很豐富的中華文化遺產,包括大量已在普通以為依據的北方方言中消失了的語言遺產──中原漢族文化的遺產。例如說粵語而又弄通語音平仄,寫作格律詩詞,比只懂普通話方便得多,不必強記大量已在普通話消失了的入聲(轉入他聲)字,韻音也較近於古音,不必那麼依賴韻書。

粵語較接近古之雅言,比普通話古雅,是公認的,能說講粵語「不文明」嗎?

至於說規範字,如果是指內地通用的簡化字,在大陸範圍內,無可厚非。大陸近年由於與港澳台的往來多了,接觸繁體字多了,很多人在公開的文字如招牌等之上寫上繁體字,而且不少繁體字寫得「不規範」,的確造成了一些混亂,尤其是對年輕學生造成不便。但因此扣上「不文明」的帽子,就太嚴重了。來自繁體字地區的人,對這帽子更加敏感。

此外,在不少行業、圈子內,為了方便,常有自行創造的簡體字,這在行內是可以接受的,不見得不文明。

在廣東,近年已有不少人感覺到保護粵文化的必要性和逼切性,電視、電台都多了粵語節目。這是好事,值得大力支持。粵文化不只是口頭語言文化,也是書面語言文化,還應包括飲食、音樂等領域的文化。廣州理應是推動粵文化的領頭羊,香港在這方面也可以做功夫,但在文化沉積上似不及廣州。

復活節期間到廣州幾天,專門到書店看看有沒有關於粵語的新著述。有關的書不多,但總算不至空手而回,買得《廣東方言與文化探論》(中山大學出版社出版)一書。據介紹:「本書對提升方言在文化建設中的地位,更好地開展嶺南文化研究具有頗為重要的參考價值。」

建議廣州地鐵的領導人也看看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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