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1日 星期二

白髮瀟瀟何所悔

穿 Prada 的惡魔
()貝思.弗里金(Beth Frerking)

我第一眼看到電影《穿Prada 的惡魔》(The Devil Wears Prada)中「來自地獄的老闆」米蘭達.皮里斯利,開心得幾乎喊了出來。不要管她的冷酷無情,不要管她對下屬的尖刻貶損,也不要管她對星巴克熱咖啡的著迷,在大銀幕的光影中,這是個一頭幽雅銀絲、充滿魅力的女強人。由梅麗.史翠普扮演的米蘭達,把所到之處每個辦公室都置於股掌之下──對此,她頂上那一頭白金頭髮發揮了不小作用。

對於我這樣傲然早生華髮的女人來說,這代表著一個進步。我對此很清楚。我在自己的小型田野實驗中,單幹很多年了。

以下是典型的一幕:幾年前,當我正緊張地聽著麻醉師講解母親的癌病手術要怎樣進行的時候,發覺有人在後面急拍我的肩膀。是一身藍色衣帽的手術室護士,她探身問道:「你多大了?」我輕聲回答「四十六」,以為她問的是醫院的公式問題。「幹嘛這樣問?

她盯著我從已故父親遺傳過來的頭髮──長長的直髮,泰半銀白,張揚奪目,只差沒有艾美洛.哈里斯(Emmylou Harris,譯者按:美國女民歌手)的風采。

護士把帽子往後一拉,露出一綹黑白相間的頭髮。她說:「我母親和姊妹都說我瘋了,但我就是不染。」她笑著說,就像認識了一個新的好朋友。

我並不奇怪。我不到四十歲就白頭了,自此,陌生人──多半是女性──常在街上、百貨公司、店鋪、餐廳、甚至教堂截停我,拿我的頭髮作話題。不久前的,我就聽到這樣的話:「要是你堅持下去,你就真的啟發了我們。」說話的是一位迷人的中年婦女,她把本來黑棕色的頭髮染成了鮮艷的紅銅色。

有時候,讚美的話裡帶著些兒機鋒。一個女子對我說:「你真勇敢。」(勇敢?算了吧。)有人則不敢置信:「喲!這不是染出來的吧?

可能,是強烈的對比讓她們瞪眼了吧。除了我的頭髮,我敢說我看起來比四十九歲的年紀年輕。我並認為自己是「過早白髮」的,儘管這有爭議:根據新加坡一家生物醫藥公司說,到五十歲已有一半頭髮變白,就是「過早白髮」;可是美國一組醫學研究員在研究了過早白髮與骨質密度下降的關係之後說,四十歲之前白髮泰半才算「過早白髮」。我的頭髮在四十五歲左右,就大部分變成白金色了,但只是在表面,下面還是棕黑色的。

不管技術上怎樣界定,女人幾千年前就開始設法掩蓋自己的白髮了。早在公元前三四零零年,古埃及女子就用散沫花(henna)染髮。到戰後嬰兒潮的一代在六七十年代長成,Clairol公司無孔不入的「她染了髮……還是沒染髮」廣告系列,使染髮成為潮流;更重要的是,使染髮自助化了。

如今,對於有多少人染髮,人言人殊,差異很大。美髮品廠商說,比例高達百分之七十五」。獨立的市場調查機構的數字低得多,但是很不完整。例如,紐約的西蒙斯市場研究所說,以二零零五年春季計算,十八歲以上的女性有百分之十六使用自助染髮劑。染髮的比例隨年齡上升至中年;四十五至五十四年齡段的女性,四分之一染髮;到五十五至六十四歲年齡段,比例下降回百分之十六。可是,這個調查沒有說明有多少女性到美髮店染髮。

美國註冊染髮師組織的主席安德烈.尼茲蒂克接受較低的數字,認為十八歲到六十歲的女性中約有百分之三十五染髮。他說,大部分人是從三十來歲開始染髮以掩蓋剛冒來的白髮的;到五十來歲,厭倦了染髮的爭論和花費,結婚也最少二十年了,認定「丈夫喜愛我的模樣」,終於不再染髮。

我的感覺則是,像我這樣年紀的女人,八成會掩飾自己的白髮。這大概同自己的成長有關。我在得克薩斯州長大,那兒是金髮者佔支配地位的地方。可我今天回去一看,像我這樣年紀的人,大部分看來都染髮,經漂白,再染上或深或淺的顏色。也許,作為頭髮顏色中的少數派,我的感受反映了社會對銀髮一族女子、特別是那些早生華髮女子的歧視。在女性雜誌或者美容用品的網頁中,過早白髮是必須嚴肅對待、精心處理的問題。人們常說這樣的頭髮「桀傲難馴」、「令人氣惱」。像我這樣另類的人,卻偏愛頭髮不屈不撓──誰愛燙燙貼貼的頭髮?

可是,那些讓我停下腳步議論我的頭髮的女子,內心裡擺脫不了負面的思緒。她們大部分會先恭維我一番,接著就無緣無故為自己掩蓋白髮解釋、自辯、道歉一番。這些女子是我過去沒有見過的,面對著她們內心激烈的矛盾對辯,我只有默默無言。我不介意臨時做個心理治療師,但對於她們這麼不斷為自己染不染髮辯解、苦惱,我感到難過。是對是錯,我無從判斷。

就拿在一家本地的服裝店遇上的一個拿不定主意的女子為例吧,她說:「我喜歡你的頭髮。如果我的頭髮跟你的一樣,我不會染髮,可是我的頭髮的灰色難看死 。我的丈夫老是說:為什麼要染髮,你的灰髮很好看嘛。可我就是不行,我不覺得好看。」

我理解她的掙扎。男人白了頭,例如安德森.庫珀(Anderson CooperCNN節目主播)、喬治.克盧尼(George Clooney,電視劇《仁心仁術》的主角)、理察.基爾(荷里活影星)、泰勒.希克斯(Taylor Hicks,贏得「美國偶像」稱號的歌手),媒體都讚頌有加。可是,你能說出哪一位四十幾歲、白髮的美國影星、電視新聞節目主播嗎?卡蒂.庫里克(Katie Couric,新聞節目主播)若一頭典雅的白髮,取代丹.拉瑟(Dan Rather,《六十分鐘時事雜誌》主播)位置的可能性有多大?

大多數日子裡,我都對自己的銀髮充滿自信。這是經歷了喪父、離婚、再婚、母親的兩次重大手術,和一名好朋友長期臥病與辭世之後換來的。更重要的是,我喜歡這頭銀髮──喜歡它的樣子,喜歡它宣示了我的獨立和反叛。

就像很多女人會為自己的手袋換季一樣(我會這樣做),我有時候也想染一頭明亮的紅色或絢爛的赤竭色。這倒不是因為頭髮的問題,也不是要吸引人或者要性感一些,而是「蒂爾瑪與露伊絲式幻想」(譯者按:《蒂爾瑪與露伊絲》〔Thelma and Louise〕是一九九一年一齣荷里活電影,講述兩名女子駕車結伴出行無意中引發了連串行兇、打劫、逃亡事件),幻想擺脫自己作為母親、妻子與專業人士的責任,好好撒撒野。

結果,是梅伊把我導回了正軌。她是一名黑色頭髮、淺黑色皮膚的形象設計師,也是我的髮型師。我一次不經意地提到想染一染頭髮之後,她成了我的莫逆之交。她毫不含糊的回話說:「那你到其他地方染去,我可不會沾手。」

我也不會做。就像任何稱得上長於得州的女孩子一樣,我相信我的髮型師的智慧。

(蕭雪樺譯自美國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Slate網上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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