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針對的是「戲曲」採用了普通話的譯音 Xiqu。上綱上線之下,此乃為「媚陸賣港」。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發言人說,以上譯名只屬「工作名稱」,正式名稱尚待研究。據《明報》的報道,戲曲在香港慣譯為 Chinese Opera,並引用本地作家陳雲之言說,戲曲應譯為 Peking Opera 或 Chinese Opera,而 Xiqu 常見於學術討論。
先不要說戲曲是否應譯為
Xiqu,但譯為 Chinese
Opera 或 Peking Opera
則很有問題。按照投訴者的邏輯,這應該被視為「媚洋賣華」。
Chinese Opera 或 Peking Opera 的確是坊間常用稱謂,前者泛指中國戲曲,而後者應專指京劇。這都是從西方角度採用的譯名,說不定是洋人所撰。兩個名稱反譯過來是為中國歌劇、北京歌劇,一看就讓人覺得不倫不類。歌劇是歐洲的產物,有自己的獨特形式,重於古典風格,唱者必唱美聲,伴奏必為交響樂,不是只要歌唱加演戲就能稱作 opera 的。歐美近年流行的音樂劇就不能稱為 opera,而稱為 musical。如果有人把音樂劇稱為 opera,必讓識者訕笑,視為無知。
把完全不同於西洋歌劇的中國戲曲稱為 opera,那就更加滑稽了。在戲劇研究上,習慣以三個人來劃分世界三大戲劇體系:德國的布萊希特體系,俄羅斯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體系,中國的梅蘭芳體系。所謂梅蘭芳體系,就是中國戲曲體系。所以中國戲曲根本不能與西洋歌劇混為一談。
把中國不同地方的戲曲稱作什麼 opera,只不過是以洋為尚年代的語言遺蹟,在一般溝通上這麼說說,沒有什麼大不了,不必扣帽子;用作正式名稱,就十分不恰當了。學術討論上因而已稱戲曲為 xiqu,這是西方沒有的東西。為了遷就西方人的認知而強行杜撰一個他們易懂的名稱,只會扭曲概念,就如我們把西洋歌劇為「鬼佬大戲」。
在不同文化的溝通過程中,每當遇到一方不存在的事物時,要在語言上表述,一是借用近似的已存用語,二是直接音譯過來,以保存原汁原味。中國的瓷、茶、絲等等,就這樣在西方生成了新字;反過來的就更多了。隨着文化交流增加,這樣的新生成詞更多。Qi(氣)、Taiji (太極)、Kungfu (功夫)這些字,西方人已不陌生。
留意這些英文的新字,會發覺一個變化。以前,這些字常常譯自粵語,例如sampan (舢板)、cheongsam (長衫)、dimsum (點心)、taipan (大班)……;如今,譯自普通話的大幅增加。
記得小時候學二胡時,二胡的英譯是two-string violin (兩線小提琴)。如今,一定是 erhu。這自然是普通話的譯音,其他如 pipa (琵琶)、yangqin (揚琴)等也一樣。你有必要覺得不用粵語不舒服嗎?沒有必要。不舒服是個心態問題──弱者心態,這是另一個話題了。
十分同意 , Chinese Opera 不見得比 Xiqu "好", 或 "正統"
回覆刪除但無奈文筆差, 未能如閣下般撰文表達自己意見
「戲曲中心」為什麼要有一個英文譯名?就是因為要讓不懂中文的外國人知道這是一個甚麼樣的centre.戲曲當然跟opera不一樣.所以, 譯者才會在opera前冠以Chinese或Traditional Chinese, 以示它不是外國人心目中的opera. 用opera來描述戲曲, 最少可以讓不懂中文的外國人知道,這中心是關於一種中國藝術, 這種藝術與opera同樣是包涵音樂, 歌唱和戲劇元素的表演藝術.將「戲曲中心」的英文譯名定為Xiqu Centre, 只會令外國人摸不著頭腦, 完全失卻英文譯名應有的功能, 因為戲曲在外國人中的認知程度還未能與功夫(功夫廣為外國人認同的英譯好像是Kungfu而不是漢語拼音的Gongfu)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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