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校,學生自小接受的訓練,是答問題、作文要貼題,切忌答非所問。老師問東你答西,你肯定拿不到分。這是學生做功課、應試必須遵守的規則。
可是在現實社會中,你拿這個規則做事,無論在私在公,都一定吃虧。現實是,你常常不能為了提問者的利益,為了滿足提問者的求知欲、好奇心而把自己所知道的和盤托出,置自己或自己所屬機構的利害於不顧。何况,許多事情是你不知道的?
這即使在私人事務,例如在朋友、同事之間的談話中也會遇到。當有人問到你的私事,你出於各種原因不一定要「如實招來」。怎樣接招,要看各人的性格和待人接物技巧,或者倔頭倔腦地頂回去,或者四両撥千斤地卸除。
你若是某機構的發言人,或者有可能面對公眾或記者,甚至要就此接受訓練。朋友之間會互相尊重、講禮貌,一些明知不該問的問題就閉嘴了;公眾或記者問問題可就不客氣,可能專挑要讓你露乘出醜的問題──所謂「貌似尖銳而實質愚蠢的問題」──發問。這樣的問題,明知道不會有答案,而只不過是為了顯示記者的勇氣,如果惹得受訪者發火了,那是意外收穫,可以大做文章了。
面對大量這樣的問題,公眾人物有備而戰也就是必然的,或接受這方面的訓練,或想好應對答案。
中國外交部第一位發言人吳建民在《交流學十四講》一書中總結經驗談到,要善於「一個口徑,多種說法」;要學會「含糊」謀略;要有說廢話的能力;要懂得「迴避」之術;要善於用幽默語言應對尖銳問題。他還提到發言人並非有問必答,對假設性問題、政治上過於敏感問題可不作評論,但切忌濫用「無可奉告」。「無可奉告」作為官式語言,其實是表示「我知道,但不告訴你」。
記者與受訪者常常處於互相角力的狀態,就是爭取主動權。記者是提問者,若自覺扮演監察、揭露的角色,會處處進攻,要牽着對方的鼻子走;受訪者就要反制動,提防語言陷阱,於是答非所問不可避色。
黑格爾在《哲學演講錄》中提到這一招:否定問話的前提。一個例子是一詭辯家向某人質問:「你是否停止打你父親了?」這限制你只能答是或非,都表示你曾打過父親了。某人回答:「我從來沒有打過他。」以答非所問避免了落入語言陷阱。
香港的記者面對政府官員,都自動或者接受了編輯部的指示,提出大量類似的尖銳而愚蠢的問題,布置語言陷阱。要回應,就常得答非所問,例如用「搭橋法」,借力使力,跳到自己要說的話題去;或者用「電腦語言法」,把自己當作電腦答話機,單調地重複標準答案。
英國前首相貝理雅(布萊爾)非常善於答非所問,他的常用技巧包括:反詰法,例如反問你怎麼不問某某這個問題?他是怎麼回答的?;轉移視聽法,例如說「若你問某某這個問題,他一定尷尬死了」;鑽牛角尖法,例如被問到母性時說,你說的母性包括養父母嗎?母性是否也涵蓋母貓?聽說貓也非常愛子女。
同事給我看某報一篇評論特首梁振英答非所問的文章,我為之失笑,以為評論者是老師,在評梁振英的考試答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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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http://english.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2292/polite-way-to-refuse-to-answer-a-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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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閱:http://english.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2292/polite-way-to-refuse-to-answer-a-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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