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31日 星期四

傳媒在災難面前的責任

近幾天,香港傳媒對日本災事故的亢奮反應終於平靜一點了,不會每天幾大版把所有相關消都堆到報紙上去,不會每天都在頭版傾力「度」出個語不驚人死不休的嚇人標題來。但可以預期,只要日本那邊再發生什麼不測的變化,香港傳媒必須又會亢奮起來。

如果說香港曾經出現核子恐慌的話,傳媒要負很大責任。

今天在報上看到了一位學者就兩者之間的關係而寫的評論。他是哈佛大學費正清東亞研究中心訪問學者、日本國立琉球大學國際關係學系教授林泉忠。文章的標題是「日核恐慌與媒體責任」。他對比日本與香港兩地傳媒的報道作出的結論,比較有說服力。

日本事件在海外一些地方引起了恐慌,然而作者注意到一個奇特現象:這些「來自日本的恐慌」全都沒有發生在日本人身上。一個可能的解釋,是日本人的國民性使然,但作者認為:「這場發生在外國人身上的『日核恐慌』與海外媒體對輻射問題排山倒海的誇大報道有直接與密切的關係。」

其中,香港自是表表者。作者列舉了香港一些大報的頭條標題作例子,如「末日浩刦」、「50死士末日救未來」、「核輻射大擴散」、「輻射擴散 逃出東京」等,並指出「這些觸目驚心、極盡誇張之能事的醒目標題對許多市民造成恐慌性影響,搶鹽現象正是這種人為恐慌下的一幕插曲。」文章提出:「試想想,如果日本的主流報章也都如此報道,大部分的日本人恐怕也不可能無動於中。」

日本的媒體怎樣報道?「連日來,四大報《朝日》、《讀賣》、《每日》、《產經》分別在社論嚴厲批評東電和菅直人政府的應對能力,不過這些主流報章絕不會使用『大擴散』、『浩刦』、『末日』、『殺到』等誇大乃至煽動性的語言,因為他們清楚在災難期間,媒體最重要的責任在於提供真確的信息,讓社會得以尋求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將市民的不安減至最低。」而且,「在災難期間,媒體有責任避免因報道本身帶來不必要的社會恐慌。」

顯然,香港傳媒都沒有考慮這樣的責任,只是一窩蜂地搶新聞、搶眼球。在香港競爭非常惡化的傳媒生態中,「搶新聞」是慣性動作。日本地震一發生,香港各大電視台記者立即就被派到日本去。能搶到什麼獨家大新聞嗎?完全沒有,只能在災區的外圍抓到個別人作點採訪,見到路裂了、樹倒了作點大驚小怪的報道。有個什麼台的記者穩穩走上一處傾斜了的路面對着鏡頭說:路面震成了45度角。一個傾斜45度的平面能站人嗎?

到核電廠出事了,香港記者又都全部撤回來。相對之下,日本傳媒很自覺,全部根據NHK報道。我的理解是,不是不敢、不能去災區,而是不想給災區添煩添亂,也避免各種不同消息滿天飛。

後來看一名有過這樣採訪經驗的電視記者撰文說,經常被派到出事的地方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只是覺得記者一定要衝在最前線於是就去了。這就是香港記者的風格:勇字當頭,橫衝直撞。於是經常只能報回來「到此一遊」式的報道,以示「獨家」。

曾經聽到國家領導人稱讚香港記者之「拼搏」精神。我認為,香港傳媒切不可因而沾沾之喜,這只是「得個勇字」的漂亮說法而已;有一日聽到有人稱讚香港記者報道準確、深入、獨具卓見才高興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