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7日 星期五

報章病句,獲美稱為「港式中文」

讀完了從圖書管借來的《港式中文與標準中文的比較》,增加了對中文的認識,值得高興,但作為香港人,又頗為難過──為香港人中文水平的低落難過。由於曾經在香港的中文報章工作過,就更為香港記者、編輯的中文水平低落而唏噓了。

我也曾在這裡議論過「港式中文」問題,可是當看到有學者煞有介事地把「港式中文」當作研究課題,仍然詫異。

在我的認識中,「港式中文」是個模糊概念,只是籠統地把香港人不正規的中文稱為「港式中文」;它主要是書面語,是受到人們口頭的粵語和經常接觸的英語嚴重影響而形成的不規範文字。它沒有明確的界定,我不覺得真的存在香港人都接受的「港式中文」的標準。可是在《港式中文與標準中文的比較》一書中,「港式中文」是實實在在的。這或許是三位作者從外來學者的角度,有不同觀感之故。

三位作者都是大陸來的學者,分別在內地、本港和外國受過教育,又在本港大學有語言教學的經驗。他們有理論,又有外來者的敏感,可以發現很多問題,這些問題是長期在此間受熏陶的人視而不見的。問題可說叢生,觸目皆是,於是就是很實在的「港式中文」了。

從書中每頁都展示的例句得知,這樣的中文基本上就是香港幾份暢銷報章的中文。以一個地方主要報章的語文作為這個地方語文的主要樣本,難以非議。既然外來的學者這麼看是理所當然的,那麼本地人──包括學生、家長、教師、學者、官員等等──都這麼看,甚至模仿寫作,又有何不對?有何不可?這是最令人心寒的。我接觸的情況顯示,香港人──包括學生、家長、教師、學者、官員等等──寫的,確乎就是這樣的中文,已習非成是了。

三位學者可能用心良苦,他們有作客的謙卑,不好意思把這樣的中文例句都稱作病句,而美其名曰「港式中文」。可是我擔心這會帶來可怕後果,就是有人會認為,這既然是相對於標準中文而獨立存在的一種文字,那就可以照寫不誤了,甚至視之為一種風格、一種創新。

讀到那些「港式中文」例句,我作為香港人是汗顏的,隨便抄幾句:
* 黎棟國擬於今年下半年引入打擊偽造證件人士的容貌辨別系統……(東方日報)
按:「人士」是敬稱,黎棟國作為保安局局長怎能尊稱「偽造證件」者為「人士」?
* 他稱每天有交通意外發生……(明報)
按:「也」應為「都」,粵語沒有「也」字,香港記者經常「也」、「都」不分。
* ……宣稱可自行教導女兒成為最年輕大學生。(星島日報)
按:應寫「最年輕的」。這樣的錯誤常見於報端,疑受英語影響,the youngest 何須有「的」?
* 現場消息稱,涉嫌印度男子三十三歲……(蘋果日報)
按:應寫「涉嫌作案的」。也疑受英語影響,把suspected 直譯過來,不譯為「懷疑」已算好了。

類似的句子每天出現在香港的報紙上,讓人看得麻木了,以至習以為常,但其實都是病句,落在一個有水平、有責任心的編輯手裡,該改正過來。記者、編輯都水平低落,讓病句「出街」了,獲「好心的」學者尊為「港式中文」,真讓人啼笑皆非!

並不是所有人都像三位學者那麼「好心的」。人們也會把這樣的文字稱為「港式中文」,但這屬於貶義詞,意思是港人不夠水平的中文。香港人已背負上這樣的惡名而不自知,一些人還沾沾自喜呢。

4 則留言:

  1. 真的是習以為常,唔講都唔知。。。 (這句話都好似是病句。:)

    回覆刪除
  2. 很多香港人也常把 “感同身受” 寫成 “身同感受” 呢。

    回覆刪除
  3. 错了!the youngest 本来就是最年轻的意思,而 “the”就係“的”。因为 young 係年轻,而youngest 係最年轻 “est”已经係代表“最”了。
    所以根本唔係受英語影響,而係佢地本来就傻,英文差,中文又差,咩都唔識,香港遲早玩完

    回覆刪除
  4. 英文差,中文又差,香港遲早玩完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