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 星期四

普通話,亦是方言

普通話近年在香港普及了很多。多年前我就發覺,在香港與內地朋友聚會時,在座的香港朋友都能以普通話應對,年輕人也一樣,儘管各人的流利程度不同。香港一些藝人可以在內地的電視
台操普通話接受訪問、擔網演出,一些人的普通話更讓我刮目相看。

普通話有「普及通用之話語」之意,這在全中國的應用上已在一定程度達到。據說,到二零一五年,中國的普通話普及率己達七成,即有七成人口具備普通話應用能力,尚有約三成人只能聽不能說。「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攻堅工程實施方案」計劃到二零二零年,把普及率提高至八成以上。

在一般人印象中,普通話是中國大陸上世紀五十年代才出現的,用以統一語言。這其實不知普通話之「初心」。

這要說到清末的教育家吳汝綸。吳汝綸在同治四年(一八六五年)考得第八名進士,曾國藩慕其才,留佐幕府,是為「曾門四大弟」之一。他又與李鴻章關係密切,先後在曾李幕府任事,曾李奏議,多出自他手筆。他是科舉受益者,但提倡西學,認為國家必須興辦新式學堂以造就可用人才,曾為嚴復的《天演論》作序。光緒二十八年(一九零二年),清廷下詔開辦新學,吳汝綸獲委任為京師大學堂總教習。他認為日本明治維新後迅速強盛,是基於教育成功,要辦好中國的京師大學堂,必須借鑒於日本,於是奏請赴日本考察教育,後來寫成十多萬字的《東遊叢錄》。

其中有這樣的紀錄:有建議稱中國應該推行國語教育來統一語言,談話中提到「普通話」這名稱。 一九零四年,秋瑾留學日本時,與留日學生組成「演說聯繫會」,擬定的簡章也出現「普通話」一詞。此後,白話文運動、大眾語運動、國語運動等在中國風起雲湧,普通話用來泛指為「各省通行的話」(切音字學者朱文熊語)。

可見普通話這稱謂從開始是為了普及教育,着眼於民;語文改革、強盛國家亦為了民,從立意上與明清的共同語「官」話大異其趣。

一九三二年,國民政府建立了現代漢語標準的第一個系統,即國語系統。到一九四九年,國語改稱為普通話,定義是:「普通話是以北京話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現代漢民族共同語。」

在國際上,普通話是聯合國工作語言之一,也是外國人學習中文的首選語言。這讓人以為普通話作為現代標準漢語,等同於中文,是高於中國其他方言的「語言」。

可是從語言學而言,無論是國語、普通話還是華語,內部都存在「標準口音」和「非標準口音」的區別。從這個角度上說,漢語標準語其實是漢語的一種大類「方言」── 「普通話以北京話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當然是方言,更不要說帶各種口音的普通話了。

在英語世界,高貴的倫敦口音「女皇英語」,亦不過是方言。

一些粵人拒不承認粵語是方言,還挾洋自重,弄出一個「聯合國承認粵語為語言」的假消息來。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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