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

《信報》文章的「迷失」

朋友傳來《信報》一篇文章,文章標題是「新聞處高手『迷失翻譯』」,還問我「點睇?」(怎麼看?)既是「高手」而又「迷失」,頗引人入勝。忙一看,換來的卻是啞然失笑。

在我印象中,《信報》是一份較重視稿件質量的報紙,卻想不到報上有這樣「信筆亂報」的東西。作者看來應是這份報章的記者、編輯或者更高層人士,寫出這樣不盡不實而又文字拙劣的東西來,實在讓人慨嘆。

文章據說登在28日的報紙上,說的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天」(27日)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政府山重建的發言。據說新聞處發表的有關新聞稿的中英文版本不一樣,作者「無意中」發現,英文稿有而中文稿無的內容起碼有六處之多。作者從這「嚴重不對稱」中不但「懷疑新聞處的專業水平」,而且上綱上線地引申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施政理念,痛陳「炎黃統治者就是不能讓龍的傳人知得太多」。作者在這些指控之前雖然用上「會」、「彷彿」這樣模棱兩可的字眼,其取態卻是不用懷疑的。

究竟新聞處的中文新聞稿對看不到英文稿的「龍的傳人」隐瞞了些什麼重要訊息?文章列出的六點是為:「一、政府總部中座及東座的使用者將於2011年尾遷往添馬艦新政府總部;二、政府總部西座於1959年建成;三、西座拆卸後,新建的商廈佔地將會限於1350平方米;四、那座新商廈的總樓面面積上限約為42000平方米,最多興建32層;五、中庭那棵紫檀樹將予以保留;六、一條新園景天橋將會連接嘉軒廣場(The Galleria)及中環現存天橋網。」

這些資料不是早已公布了的嗎?我怕記憶有誤,一查找,找到政府九月十七日就政府改建展開公眾諮詢的新聞稿一看,果然,以上訊息都清楚列明了(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009/17/P201009170281.htm)。大小報章當時都有詳細報道,《信報》重視財經新聞,想必不例外。新聞處的中文稿沒有重複羅列這些背景資料,看來沒有什麼大不了。文章所說的新聞稿看來是專向「行家」發出的,因為在政府一站通公開發布的「即日新聞」資料庫中找不到。新聞處如果有錯的話,是對「行家」的專業水平估計太高了。

「不可使知之」耶?「吾不欲知之也」,或「吾實無知也」。

文章的文風讓人想起大陸「文革」時期的大字報風格:用語極端化。你看,第一句就說「塵世間最荒謬的事,莫過於此!」即使錯,也不過是一篇稿的中文英版本不同而已,何至於誇大成「塵世間之最」。

文章說到「三套花拳」,「花拳」這兩字顯然是從「花拳繡腿」這成語生硬地拆出來的,「花拳繡腿」指好看而不設實際的花招,是個完整的用語,單說「花拳」或「繡腿」,就不知所指,不可以這樣說。四字成語很多前後兩字對稱的,一般都只可連用,如:含沙射影,狼心狗肺,國色天香……等等。

「中英文版本演繹手法不同」一句,「演繹手法」是大詞小用,故作高深,說寫作方式不同就夠了。文章又自創「革命折子戲」的新詞,不知是什麼意思。「折子戲」是全本戲中可以獨立上演的一個片段,有革命樣板戲的折子戲,但沒聽過有「革命折子戲」。更不知為什麼後面說到的期望明年立法會十月可在添馬艦新大樓復會是「革命折子戲」。至於說這是為了讓曾蔭權可以在新大樓作下一個《施政報告》以「為從政生涯劃上其中一個完美的句號」,就更加不通了:
──「劃」應為畫,除非句號是用刀劃上的;
──「其」在這裡指「從政生涯」,不必重複;
──「一個」在這裡是是贅詞;
──「完美」應為「圓滿」;
──「圓滿句號」應當只有一個,說「其中一個圓滿句號」,是否暗示存在多個「圓滿句號」?

句子應改為「為從政生涯畫上圓滿句號」。其實,曾蔭權從明年十月宣讀《施政報告》到翌年年中卸任,還有大半年時間,要畫上「句號」,還早着呢。

從「新聞處高手『迷失翻譯』」一文看來,「迷失」的應是香港傳媒人的專業水平和態度。希望《信報》老總可以看到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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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傳來的《信報》原文:

都說詩不可以翻譯,殊不知連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稿也如是,塵世間最荒謬的事,莫過於此!

昨天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舉行會議,由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真人表演「市區重建」、「發水樓」及「政府山」三套花拳。依套路看,公眾最關心的,自是前兩項,此乃人之常情,亦是政治問責官員應有的計算(或算計),但筆者卻無意中發現,關於政府山的新聞稿,疑似出現了「迷失翻譯」的問題。

平心而論,基於文化問題,中英文版本演繹手法不同,絕對可以理解,但隨意到好似今次關於「重建政府山」的中英文新聞稿那樣,則甚為少見。

事情是這樣的。任何人只須先看看中文稿,再看看英文稿,即可輕易發現起碼六個不同處。邪門的是,那六處都是英文稿有而中文稿無的。正是:一、政府總部中座及東座的使用者將於2011年尾遷往添馬艦新政府總部;二、政府總部西座於1959年建成;三、西座拆卸後,新建的商廈佔地將會限於1350平方米;四、那座新商廈的總樓面面積上限約為42000平方米,最多興建32層;五、中庭那棵紫檀樹將予以保留;六、一條新園景天橋將會連接嘉軒廣場(The Galleria)及中環現存天橋網。

兩個版本的資訊如斯嚴重不對稱,不但令人懷疑政府新聞處的專業水平,更會引發「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陰謀論,彷彿再一次確認,炎黃統治者就是不能讓龍的傳人知得太多。

走筆至此,忽然驚醒,政府山淪為地產山之前,原來會有一齣「革命折子戲」上演。昨天,立法會秘書長吳文華表示,期望明年10月立法會復會時,已可在添馬艦新大樓舉行會議。這句話的弦外之音是,到時曾蔭權就可以在新議事廳宣讀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為從政生涯劃上其中一個完美的句號。也難怪有人說,承建商不單先興建新立法會大樓,更在不懈趕工,事關一旦未能在明年9月交到吉,那麼立法會秘書處只好安排在聖誕期間才遷入,到時那個「完美的句號」就恐怕會變成一個「爛尾的感嘆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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