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2日 星期二

美國:從反壟斷到追求壟斷

哥倫比亞大學法律教授 Tim Wu 八月四日在《紐約時報》發表的評論指出,美國科技巨頭(Big Tech)越做越大主要靠兩個手法:一是通過併購消滅構成威脅的新創企業,二是以本傷人,在市場上賤價傾銷,把財政力量有所不如的對手壓垮,然後吞併。

美國國會反壟斷小組委員會聽證會公開的文件,包括那些科技巨頭老闆的電郵,揭示了他們無視反壟斷法紀的齷齪所為。


文章說,美國歷史上叱吒一時的大企業有兩種,一正一邪。正的靠生產和管理技術創新而崛起,例如福特汽車;邪的是前者的「分身」(its evil doppelgänger),靠在商場上陰險操作搞垮對手而「成功」。


Tim Wu 認為臉書(fb)最臭名昭著。其創辦人兼行政總裁札克伯格(Zuckerberg)自二零零八年以來的電郵顯示,他面對一批新創企業對臉書「非常令人煩惱」的威脅( “very disruptive” threats),要麼設法吞併,要麼「克隆」對手的特色,最後逼使對手投降。


他二零一二年在電郵中警示「Instagram 會傷害我們」,接着就把它吞併,消除了在照片和短視頻分享上受到的威脅。


亞馬遜是另一個例子。為了打垮紙尿片對手Quidsi,亞馬遜一個月裡狂擲二億美元作「虧本大傾銷」,Quidsi 一下子就垮了,被吞併掉。


這其實就是洛克菲勒當年把美孚石油(或稱標準石油,Standard Oil)發展成為世界上最早、最大規模跨國公司的手法。洛克菲勒在十九世紀七十年代有句名言:「(對手)要麼加入我們,要麼毀滅。」美國因此產生了反壟斷的《謝爾曼法》(Sherman Act),美孚據此在一九一一年被美國最高法院下令分拆。


時移世易,美國聯邦政府不再正視類似反競爭的吞併,自二零一零年以來,對五百多家新創企業被吞併熟視無睹。特朗普更變本加厲,從自由經濟掩飾下的巧取豪奪變為明火執仗的攔途刦搶。


美國政府過去主要從美國市場結構、市場份額來反壟斷。現在,美國司法部門更傾向從經濟全球化的競爭大背景來評估反壟斷,以維護美國利益;也越來越重視從經濟效率角度來考量,認為壟斷在一定程度是市場競爭的結果,是效率高低的證明。


波音一九九六年併購世界航空製造業排行第三、世界最大軍用飛機製造商麥道之後,資產總額達五百億美元,成為世界上最大的民用軍用飛機製造企業,佔美國市場幾乎100%、佔全球民用飛機市場65%,但併購獲得批准。


世紀初,美國最大家電企業惠而浦以17億美元併購第三大家電企業美泰克,在美國白色家電市場將佔有70%份額,壟斷毫無疑問。但美國司法部認為美國家電市場不僅限於國內,而是全球,合併有助提高企業效率,提高美國企業在全球家電市場的競爭力,所以批准了併購。


可見,反壟斷的概念在美國已大不一樣。從 TikTok 等中企近來受到美國的瘋狂打壓更可見,美國在國際競爭中不但不反壟斷,而且追求更大的壟斷 ── 全球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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