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狂熱分子:群眾運動聖經》(by Eric Hoffer)第 26 節:
奴隸都是貧窮的,但在奴隸制普遍存在且行之有年的地方,發生群眾運動的機會並不大。奴隸之間的絕對平等,以及奴隸區域之內緊密的團體生活,都讓失意感不容易發生。在一個有奴隸制度的社會裡,會鬧事的不是新遭奴役的人就是剛獲解放的奴隸。就後者而言,他們的不滿來自自由帶給他們的苦惱。
自由對失意感加深的作用不亞於舒緩作用。選擇的自由讓個人得把失敗的責任也一肩扛。自由鼓勵多種多樣的賞試,也無可避免會帶來多種多樣的失敗與失意感。
一個人除非善於用腦子,否則自由就會成為他一種討厭的負擔。自我若是軟弱無力,再多的自由又有何用?我們參加群眾運動,是為了逃避個人責任或為了得到 ──用一個熱情洋溢的納粹黨員的話說──「免於自由的自由」。普通的納粹黨員會力辯他們並未犯下任何罪行,這並不是虛偽。他們認為自己受了騙,上了當,而且只是執行上級的命令,又何來責任可言?他們會參加納粹運動,不就是為了得到免於負責任的自由嗎?
由此看來,最容易讓群眾運動滋長的環境,就是一個相當自由卻缺乏舒緩失意感機制的社會。18 世紀的法國農民之所以會被法國大革命吸引,正是因為他們不再是農奴而擁有自己的土地。同樣的,俄國農民要不是已獲得一代或以上的自由並嘗過私有土地的滋味,大概就不會加入布爾什維克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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