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2日 星期三

Freedom Now,要的是什麼自由?

放下……一點,可得自在。
看到幾位與政府官員對話的學生代表穿上統一的T恤,胸前印上一句口號:Freedom Now (馬上〔給我〕自由)。這大概是他們要給社會傳遞的核心資訊吧?

香港是很自由的地方。在殖民地時代,香港完全沒有民主可言,可是自由度卻是公認的相當高,在政府主導教育政策下,政治、思想、文化的限制都頗寬鬆,經濟上就更流於放任了。在七十年代麥理浩採取連串積極治港措施之前,一些社會民生領域亦放任不管,以致黃黑賭毒一樣得以自由發展。

回歸後的「一國兩制」下,香港的自由度可有改變?在經濟上,香港近十幾年一直獲美國和加拿大兩個權威機構評為世界最自由的經濟體;在政治上,雖然不斷有「狼來了」的警告說言論自由在收窄,可是報紙上要罵的還是天天的罵,不管是對政府還是對北京;至於人身自由,從成千上萬的人可以名副其實的「橫行霸道」、瘓癱交通近三星期看來,全世界應該沒有比香港更「自由」的都市了;事情若發生在港英時代,恐怕早已宣布進入緊急狀態、頒布宵禁令。

那麼,「馬上給我自由」要的是怎樣的自由?

這讓我想到兩個自由概念: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這是被譽為當代自由主義一代宗師的英國哲學家伊賽亞·伯林(Isaiah Berlin,1909-1997)一九五八年在一次演講中提出的,是這位牛津大學教授最為人知的思想貢獻,有助人們理解自由的實質。

所謂消極自由,就是「免于……的自由(liberty from…)」。若你是自由的,就是你不受別人干涉,不受干涉的範圍越大,自由度越高;來自別人、組織、政府的干涉,被看作侵犯基本自由。

所謂積極自由,則源自個人要成為自己主人的期望,希望由自己主宰自己的生活和選擇,而不受任何外界力量左右,這就是「去做……的自由(liberty to…)」。

似乎,消極自由是較低層次的自由,關乎行動、肉體等,而積極自由的層次較高,關乎思想、精神。你一旦被關起來了就會失去了消極自由,但你仍可以保留積極自由,讓浮想聯翩。因此,很多偉人即使被投冤獄,仍然可以成就大業。

這兩種自由其實都不可偏廢,但必須清醒地看到:積極自由比消極自由更常被濫用。積極自由比消極自由完美、高尚,因此會被用作某種信仰的招徠物,甚至成為騙人工具。在上世紀中,中國知識分子嚮往的自由,基本上是從法國傳來的積極自由的概念。有人指出,這種觀念的確鼓舞了人心,但卻把太多自己的消極自由權利交託給出去,埋下不幸的種子。

自由同美酒很相似:讓人永遠不知滿足。它的「最高境界」是從心所欲,想做什麼做什麼。康德說:「自由就是我要做什麼就做什麼嗎?」他自問自答說,如果這就叫做自由,就太膚淺了。那麼自由是什麼?康德的回答是:「自由是我不要做什麼就能夠不做什麼。」

用佛家的話來回答,這樣的自由似乎是兩個字:放下。這太難了,所以我要在辦公室和家裡都貼上這兩個簡單的字,低頭不見抬頭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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