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金說過:我們「必須學會如兄弟般一起生活,否則就會像傻瓜的『攬住一齊死』(Must learn to live together as
brothers or perish together as fools)」。他提倡的,就是要懂得妥協。
不知道打什麼時候起,「妥協」被視為貶義詞,代表喪失原則立場、軟弱無能……。可是翻翻任何中英文字典都可以看到,「妥協」表示對立的各方通過讓步消弭爭端、避免衝突。「妥協」其實是積極行為,是民主政治的核心價值。
劍橋大學歷史學家阿克頓勳爵(Lord Acton)有一句廣為人知的睿智之言:「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他還有一句同樣值得銘記的話:「妥協是政治的靈魂,如果不是政治的全部的話。」
即使是以善於鬥爭出名的毛澤東也說:「在各個策略階段上,要善於鬥爭,又善於妥協。」可以說,毛澤東的成就很大程度上建立次這兩個「善於」之上的。他後來犯下重大錯誤,則正是忘記了要善於妥協,而只熱衷於鬥爭,要不斷革命。
這與搞群眾運動起家的淵源有關。群眾運動基本上是烏合之眾的運動,是靠遠大的理想、崇高的目標把四面八方的人等吸引到來共襄大業的。要讓這些熱血者(主要是年輕人)的狂熱保持在沸點,最簡單的方法是要讓理想、目標的旗幟永遠高高飄揚。理想、目標在現實中是不是可以達到不重要,是不是清晰可見也不重要,有時,距離現實越遙不可及反而越好。天堂、共產主義社會等等,正是以「山在虛無飄渺間」而讓人無限憧憬的。
這往往成為妥協的心魔、路障。主其事的傲慢領袖會害怕,一旦把理想、目標降低了,讓旗幟褪色,隊伍就會渙散,自己頭頂上的光環就會變得黯淡。
這樣的理想、目標不但不能降低,還可能在運動中不斷拔高。這往往是被動的,因為群眾運動倘若沒有絕對權威的領袖,就會有一個比一個激進的聲音出來叫板,而喊得越慷慨激昂的人,越有可能「上位」,呼風喚雨。相對理性的就只能無何奈何地靠邊站去,成為大浪淘沙的一分子。這樣的淘汰,若說是民主的話,也是最原始的民主,但卻是群眾運動中的常態。其間要妥協,需要非凡的卓識和勇氣。
「像傻瓜的『攬住一齊死』」之言並非恫嚇,而是不妥協之下的必然發展。政治必有衝突,若沒有妥協,政治衝突必然發展至暴力衝突,不滿政府的群眾運動必然以推翻政府的革命收場方休,不管是列寧式的暴力革命,還是美國式的「顏色革命」。
民主政治正是為了消弭暴力衝突而產生的。這甚至讓恩格斯修正了《共產黨宣言》關於暴力革命的主張,他一八九五年三月(即去世前五個月)在《法蘭西階級鬥爭導言》中說:「歷史表明我們也曾錯了,我們當時所持的觀點只是一個幻想。……一八四八年的鬥爭方式,今天在一切方面都陳舊了,這一點是值得在這裡較仔細地加以研究的。」他認為,工人也可以通過議會爭取自己的利益。
要妥協,也要看當事者能不能及時把握時機,看準對方給自己「上牌」了,就及時接過來,「叫踫」。北京與台北兩個學生運動,一以流血收場,一以雙方都體面地下了台階結束,分別就在於有沒有「見好就收」的智慧。
香港的民主十分幼嫩,而正因為這樣,可以吸取各地推行民主的正反經驗。首先一點,應學會妥協,不做「攬住一切死的」的傻瓜。
This is indeed one piece of wisdom HK terribly nee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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