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7日 星期一

漢字,不斷變化中的對與錯

顏真卿《祭侄文稿》
接連在內地網站看到關於漢字字型的爭議,都涉及今人對漢字的理解。其一是一位「書法方向博士後」教授公開指顏真卿寫錯字,其二是一位洋人漢字學者指正一名著名「公知」對兩個漢字的妄議。

顏真卿在他被譽為天下第二行書的《祭侄文稿》中「刾史」的「刾」字,被指寫錯了,應是「刺史」。在漢碑中,「刺」字寫作「刾」常見,可能與由篆字而來的隷變有關;唐代書法家亦常這麼寫,只要翻查一下字典,看看刺字的字型流變就知道。東漢的《說文解字》收的是「刺」,但同年代的著名碑刻《石門頌》寫的是 「刾」。顏真卿常常兩字夾雜着寫,可能有書法上求變化的考慮。到今天,「刺」字已規範下來,「刾」就只見於古人書法作品了。

書法是藝術,文字學是學術,二者所涉範疇不同而有交集。書法作品上的字,欠一點缺一劃,或多一點添一劃,所在多有,以文字學的標準去要求,「錯」字的確不少,連小學生都可以「指正」,但一位「書法方向的博士後」這樣給顏真卿「糾錯」,就莫名其妙了。

《漢典》中的「刺 」字字型
有學者支持顏真卿寫錯字之說,理由是 「刺」字「『從夾』,是自漢隸以來的固有寫法,然而,它不符合《說文》的字法規定」。這無疑是以《說文解字》定正誤。可是自從甲骨文發現百餘年以來,對《說文解字 》該有新的認識吧?《說文解字》據以說解的都是晚周以後的文字,上距殷商甲骨文時代已有一千多年。漢字形體在這一千多年中不斷演變,到了周秦可說已面目全非。《說文解字》的字形解說有誤可以理解。以「不符合《說文》的字法規定」定奪對錯,實難以服眾。

至於那位「公知」名人關於「射」與「矮」兩個字的妄議,就完全是對漢字字形演變之無知胡說。他說「射」字「寸身」而成,分明是「矮」的意思,而「委」是投擲之意,「委矢」即「射」。他更由此上綱上線說,這兩個漢字的字形字義搞反了,「 所以我們這個民族已經到了說,這麼明顯的錯誤,都沒有人去校正。因為大家覺得這沒有什麼嘛,習慣了就好。」這是他二零一四年的電視個人清談節目上的「偉論」,直到日前(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漢字叔叔」斯睿德(Richard Sears)上傳一段「教識字」視頻,才給那位「公知」打臉了。

「漢字叔叔」教漢字
從甲骨、金文可知,「射」是「弓」加「手」而成,「弓」後來訛變為「身」,「手」則訛變為「寸」。可見「射」的字義與「寸身」的表面意思完全無涉。「公知」由之慨言「民族大義」更是無稽。

中華文化數千年不斷,不等於數千年不變。任何事物,都難免會在流傳過程中發生種種變化,有看似合理的,有看似不合理的,既然都發生了,都一定有其合理性。語言、文字亦不可能不變,以古已有之而繩今,不合理;以今天的理解繩古,同樣不合理。

我們今天的用詞用語,很多是訛變而成,詞語如紀念(記念)、桂魚(鱖〔音桂〕魚)、宣傳(喧傳)、 擔心(耽心)、稱心(趁心)等,都積非成是了;成語如逃之夭夭(桃之夭夭)、拔苗助長(揠苗助長)、莫明其妙(莫名其妙)、走頭無路(走投無路)、杜漸防微(杜漸陽萌)、垂手可得(唾手可得),嚴格來說都錯了,但錯中自有其合理性,而且以易懂易用為人常用。

中文中這類現象司空見慣,不時引起正誤之爭並不奇怪,順其自然,正確引導就可以。至於以上「公知」無知而妖言惑眾,則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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