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3日 星期五

狗肉:香港禁吃,英美如何?

是狼?是犬?
吃狗肉這個話題很有爭議性,引來一些朋友回應。記廣西之行中,且就此宕開一筆。

狗被稱為「人類最忠誠的朋友」,是最多人養飼的寵物。對愛狗人士來說,吃狗肉絕對難以接受。反對吃狗肉貓肉人士,往往把理由提升到文明上去,認為吃狗肉不文明,起碼不合乎被視為先進的西方文明。這在邏輯上難以服人,因為無法說明為什麼一些動物可吃,另一些動物則不可吃,為什麼吃豬牛羊馬、雞鴨鵝鴿就文明,吃貓狗就不文明?

在香港,吃狗肉是犯法的,人們普遍不接受吃狗肉。早些年,偶有人偷吃「香肉」而惹上官非,如今已沒有這樣的報道。以法律禁止吃狗肉,沿自英治時代。可是英國也禁止吃狗肉嗎?不禁止,英國沒有這樣的立法。

BBC 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有這樣的報道:Call for a ban on people eating dog meat in the UK (有人呼籲禁止在英國吃狗肉)。報道劈頭指出:英國禁止買賣狗肉,但你人道地宰殺自己養的狗並吃掉是可以的;又說,瑞士有人吃狗肉,但不普遍。英國因此有人呼籲立法,不但不准買賣,也不准吃。

比較狼(上)與狗(下)的頭蓋骨
美國的情況相似,有44個州禁止買賣狗肉貓肉,但啖之是合法的,印第安人區除了可吃,還可買責。不過即使有相關法例,用語也模糊。譬如在加州,只籠統地禁止食用「傳統上或普遍養作寵物」的動物,而違犯了只屬行為不檢的輕罪(misdemeanor)。

網上有人說香港是世界上唯一禁止吃狗肉的地方,不知是否確切,但很多地方仍吃狗肉倒是千真萬確。維基有說:二零一四年,全世界吃了二千五百萬只狗。相對於豬牛羊馬,這數量一點不多。馬也被視為人類忠誠的朋友,而且是「人類最高貴的征服」。其高貴,在源自英國的馬術比賽中最能顯示,英國皇室歷來是大馬主。可是在二零零五年,全世界吃了四百七十幾萬匹馬。

對於動物,遊牧民族與農耕民族的態度不一樣。遊牧民族多吃肉,豬馬牛羊都吃,對狗卻不一樣。這與狗從狼馴化而來的進程有關。

法國科普作家 Lise Barnéoud 有一篇《狼是怎樣馴化成狗的》文章很有趣。文章說,科學家據基因研究發現,現今所有四百多個犬種的狗都是由狼馴化而來的,流的都是狼血。豬牛羊具有食用價值,貓可捕鼠,都是石器時代、距今一萬一千至六千五萬年前被馴化的。狗早得多,古生物學家和基因學家的最新推論是,狼在舊石器時代就被馴化,不遲於一萬八千年前,最早可達三萬年前。

動物行為學家 Pierre Jouventin 認為,非洲的採獵者帶狗打獵,獵獲量可達平時的三倍。尼安德特人似乎從沒馴化過狼。後起的智人,有可能就是因為把狼馴化成了狗,才進化而取代了尼安德特人。「從某種程度來說,正是狗把我們塑造成了今天的人。」農耕民族的狗,與採獵、遊牧民族的狗相比,顯然扮演着不同角色。

今天的狼仍可以馴化嗎?小說《狼圖騰》幾年前拍成電影,有不少「狼演員」,都是經過馴化的,當然未成為犬。

孟子有「君子遠庖廚」之說,因為「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惻懚之心,是人類最可貴的本質之一。因為與狗相處多了,自不忍食其肉。不過不必把它泛化,強加於有不同文化傳統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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