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

「從眾不從賢」的一人一票

傑佛遜:民主充其量就是暴民之治,即百分之五十一的人
可以剝奪其餘百分之四十九的人的權利。
在不少香港人的心目中,民主就等同一人一票的選舉。這樣的選舉的合理性是一目了然的,很「科學」。它的預設是,要遵從民意,即大多數人意見;只要是大多數人支持的,那就是對的,就是合理的。

這看來很「科學」,因為有數據支持。科學之理性最體現在數學上,數學只有對或錯,判斷分明。於是,數字證明了的多數,就是有了「科學」的光環。最有說服力的數字,自然是一人一票得出的數字。得到多數支持的就有「認受性」,據一些人的邏輯,這是執政者通行無阻的通行證,有了「認受性」,就可以政策雷厲風行,令行禁止,效率高超。

可是放眼看看這個世界,就發覺這不過是虛妄之想。對於通過民主選舉台的執政者,沒有這樣便宜的事;通行無阻的欣喜,可能待到執政蜜月期一過,就消失了。

頗有一些執政者是被這樣的「認受性」誤導了的,政治亂局難以收拾的埃及、烏克蘭、泰國都是很好的例子。他們的政府都一度以很高的「認受性」登台,都以為可以為所欲為了,政局很快就百病叢生,並迅速向反面逆轉。這是所謂「多數主義」(majoritarianism),是對由多數代表的民意的濫用、誤用。這些執政者就像賭徒,以為勝者全勝(winner takes all),把一切利益盡歸己有。

以上幾個國家都是新興的「民主國家」,是在揠苗助長下進入「民主國家」行列的,它們的民主發展,有抹黑民主之嫌吧?

但這樣的弊端其實早在民主萌芽之初就在預計之內,在古希臘城邦民主時代,柏拉圖早有名言曰:Democracy is the rule of mob (民主乃暴民之治)

多數決,其實是在理性辯論、政治協商難以取得共識之下,無可奈何的做法,即以人數而不以道理定勝負。如今,這倒過來被一些視為民主的核心了,把每個人的一票抬舉為「神聖」的一票。

我總對這一票的「神聖」性誠惶誠恐。譬如本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選舉,我就不敢輕易投下那「神聖」的一票,因為實在對候選人毫無深入認識。到區議員、立法會議員等等選舉,那一票更「神聖」,我也更踟蹰了。真的,我曾因為出於對那一票的「神聖」的尊重,投了棄權票。最後當選者所得多數票的「含金量」有多少?我非常懷疑。

或曰,埃及等諸國的例子不能作準,該看先進民主國家的。在為現代民主樹立榜樣的美國,負責起草了《獨立宣言》的美國第三任總統傑佛遜早就斷言:「A democracy is nothing more than mob rule, where fifty-one percent of the people may take away the rights of the other forty-nine.(民主充其量就是暴民之治,即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可以剝奪其餘百分之四十九的人的權利。)這不正是埃及等諸國出現的情況麼?美國的政制因而不放心由「暴民」說了算,而設計出兩院的代議政制。

多數人認同的就一定是對的、好的?只是理性地想一想就知道不是。中大教授王卓祺昨天在文章中引述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余英時對西方民主的一個論斷非常好:「民主從眾不從賢」。王卓祺說:「這是筆者認為對民主性質最深刻的理解;這個『從賢』應是『從賢從能』之意。再推論下去,民主是平均賢能,平庸的政體。」高見!

8 則留言:

  1. It all depends on the quality of the maj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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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Quality is the problem. But any citizen up to the age can register to be a voter, no other qualification -- read as quality -- other than 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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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Reluctant to vote and participate, I'd say, also counts.
      Attitude, experience, capacity, EQ ... so s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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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It's not merely an issue of individuals. The incompetence of elected governments has been discouraging the voting passion of voters. Voting rates of the democracies have been going down all the way in the past decades. That's is why the question of What's Gone With Democracy is ask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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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余英時教授的學弟霍韜晦先生也有類似的看法。我摘錄了霍先生2013年10月在《法燈》上的撰文,三次貼在這裡,但都不見了,唯有請你到法住網站看全文:
    http://www.dbi.org.hk/web/FD/fd_376.html 

    ~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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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的貼文,我在郵箱都看到。霍韜晦先生是我敬佩的學者,他的《當代文化批判》一書,就放在就手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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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很抱歉,那句美國第三任總統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的引言"A democracy is nothing more than mob rule" 恐怕是假的。此疑是託古人而寫之句據考究最早出現於2004年,且不斷為人所引用,但沒有證據顯示傑佛遜有說過這番話。
    參考:
    http://www.cronaca.com/archives/003038.html
    http://www.monticello.org/site/jefferson/democracy-nothing-more-mob-rule

    此外,柏拉圖說"Democracy is the rule of mob",其實他還同時高舉 rule by philosopher kings,由少數有足夠智慧("capacity to grasp the eternal and immutable")的賢人掌權,因為他相信多數的一般人沒有足夠智慧("no true knowledge of reality, and no clear standard of perfection in their mind to which they can turn")。

    因此,與其說柏拉圖不認同民主,倒不如說,柏拉圖不相信凡人的智慧而已。

    由柏拉圖至今二千多年,民主制度也不斷改進,並不是單純的少數服從多數,更多的討論在公民間的平等政治參與。

    老實說,多數人認同的,不一定是對的或最好的,而很多是對錯好壞也沒有絕對的界線,很多時候是價值觀之爭。但民主精神在於公民的平等政府參與,而投票也包含公民授權政府之意,並不能以可能發展為「暴民政治」而去否定一人一票選舉制度。

    不過,民主能否成功實行,公民素養也許是非常重要的基礎。你所提及那些新興民主國家,當中的混亂也許是也由於公民素養不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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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也不相信傑佛遜會講類似的話,這類的言論倒像是他的對手--聯邦黨人會說的,比如:第一位被彈劾去職的大法官蔡斯(Samuel Chase,1741-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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