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又再爭論起語言問題來了,可是這並不顯示我們的議員和官員對語言有多麼高深的研究,反而又一次顯示了他們對自己母語的掌握不夠充分。有些根本就是強詞奪理,而除了一位資歷較淺的女官員敢於理直氣壯去反擊強詞奪理之詞,大部分人竟然敢怒不敢言。
每一個地方的語言都有雅俗、文野之分,有口語與書面語之分,這是因應不同的人在不同場合的溝通需要而決定的,不同行業、範畤的人也有不同的語言用字。這形成了一個豐富而多姿多采的語言世界。
你要在同一種語言的不同範疇用語之間劃出界限來,很難。界限是模糊的,但儘管模糊,熟悉這種語言的人──一般都是以之為母語的使用者──都可以分辨出來,這可以作為掌握這種語言是不是到家的標準。
判別一些用語是不是粗言穢語,即使標準不明、界限模糊,卻又是可以一聽就判別得出的。那位在議事堂上直斥故意把水攪渾的議員的女官員,就可以憑一位母親的敏感,立即作出反應,不必等「專家」去定義。
不過也不可否認,隨着這幾十年香港社會的急劇變化,我們的日常用語也急劇地變化着。變化之一是粗俗化,很多過去只有爛仔、黑社會──「長毛」可能視之為「草根階層」──才說的詞彙用語,隨着電影、電視的傳播,進入了一般人、特別是青少年的日常話語當中。多數是因為人云亦云,根本不懂得分辨。串、夠薑、蒲、溝女(仔)、曬、抽、疊友、疊水……等等,過去一出口,就顯示來者不善,現在常常可以在中環的精英男女口中聽到。
善與惡、正與邪、忠與奸的界限進一步模糊,是這個混沌世界的特徵之一,這在語言中也表現出來了。
但是我相信大部分人還是擁有分辨能力的,正如那位女官員一樣,她憑的就是一個母親的直覺,而不是語言學的修為。這樣的正覺,是每一位善良的人都應該擁有的,也是一個地方的人對母語自然生成的認知能力的一部分。
不是嗎?每個地方的人,都會根據這樣的分辨能力,很自然地修正自己的母語。一些語音的變化就是這樣形成的。譬如上面提到的廣東話的「溝」字,現在就不會讀「正音」,不會如何文匯等人極力提倡的、按照一千年前的《廣韻》來讀成geo 1,而只會讀成keo 1,因為要避諱,不想讓人以為說的是男性的生殖器官。按照《廣韻》來讀「溝通」,並不顯得你的讀音古雅,反而變成粗俗了。
俗語的俗,決不可理解為粗俗、庸俗,也不可以認定草根階層的用語就是粗俗、庸俗,不可強詞奪理地說否定這樣的用語就是否定草根階層。這是典型的渾水摸魚手法。俗語是不分階層的,不屬草根階層專用,反而可視為一個地方的方言最富生命力的用語。你從心所欲地掌握了一個地方的俗語,能在適當時候說適當的話,才算真正掌到這個地方的語言。廣東文人用廣東話俗語寫過很多精采的格律詩、竹枝詞。不說遠的,曾任香港大學中文系教授的羅忼烈就寫過不少,這是他移民加拿大之後寫的一首:
街頭巷議小兒科,
無事生非話一籮。
何以噪音停不了?
烏鴉不及議員多。
如果把詩題改為《香港立法會即事》,是不是一樣貼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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