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2日 星期四

立法會上「噏」了什麼

朋友傳來一段由立法會秘書處發出的新聞稿,內容相當有趣,竟然論起粵語音韻來了,有興趣不妨一讀(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903/11/P200903110282.htm)。

事情關乎特首一月到立法會答問時的一個讀音該在正式會議紀錄中留下一個什麼字。句子是:「我不想跟人X噏辯論。」其中的X,該填上什麼字?

如果你是廣東人,不用聽錄音,你也知道這該是個粵語俗音字。「噏」字在香港報紙上一般當作ngeb1的讀音,意思是亂說話,如「噏三噏四」,即說三道四。

可是這不是任意填充題,即你認為哪個字最適當、最有可能、最傳神,就填哪個字,而是以錄音為據,惟是錄音不大清晰,只可以確定的是那個字的調。據新聞稿說,那是個陰去聲字,而且近似「夠」字。

據我的理解,近似「夠」字的意思,應是與「夠」字的韻相同或者接近,而且是陰去聲的,即與「夠」字同韻同調。

有什麼字可以選擇?不妨到中文大學的「粵語審音配字庫」查找。一找,找到約一百個字(http://humanum.arts.cuhk.edu.hk/Lexis/lexi-can/)。但考慮到語意語境,句子的上文下理,可以選擇的字並不多。

可以與「噏」和後面「辨論」二字相配的,大概只有「夠」、「臭」、「鬥」、「咒」,「夠」、「臭」和「咒」都很牽強,可以選擇的只有「鬥」字了。「鬥噏」應是時湊合的詞,如鬥快、鬥唱、鬥講等等,可以有不同的爭鬥。

據以上新聞稿:「秘書處按一貫的工作方式,憑藉語意及語境來幫助判斷哪個詞語是合情理的用法,而在此情況下,『鬥噏』顯然是較佳的選擇。議事錄的草擬本因而採用了『鬥噏』……。」

記得報紙當時有說,特首說的是「狗噏」。如果錄音可信的話,即那個字該是陰去聲字的話,就不可能是「狗」,那是陰上聲的。

相對之下,「狗噏」自然很粗俗,「鬥噏」好一點,但也屬坊間俚語。

我一向以為,廣東話是一種表達能力很強的方言,掌握得好可以說得非常古雅生動。其中一個關鍵,是分寸要掌握得很好,並且要懂得一些字詞的真正含義。粵語很多用語只有音,沒有字,或者是本來有字,相傳久遠之下只剩下了音,字已難考。有時字義在流傳程中改變了,使音源字源更加難以追尋。民間生成的,就更不知從何考究了。

這樣,在採用俗語時,除了要注意用得恰不恰當,必須講究身份和場合。對於有高貴身份的人來說,更加不可不檢點。否則,只會給人留下學養不足、不識體統的印象。在我印象中,不少要經常面對公眾說話的大人物,廣東話都掌握不好,其中不知有多少人是以廣東話為母語的。有人語音不清,有人語意混亂,有人語法不通,當然也有錯用俗語的。早前,某高官「果班友仔條條fing」之言,真今人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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