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4日 星期三

曾江:倒斃? 猝死? ……

日前,老牌演員曾江獨自在酒店隔離檢疫時離世了,香港傳媒紛紛以「曾江倒斃」報道。曾江陪伴香港影迷數十年,不幸撒手塵寰時,竟獲傳媒這般報道,令人寒心。

他的待遇其實已比林尚義──球員出身的香港知名足球評述員──略勝一籌。多年前,香港某大報以「林尚義家中暴斃」作標題,以頭條報道其死訊,讓人以為該報與他有十怨九仇。

報人素來講究譴詞用字,是褒是貶、是抑是揚,要有分寸。「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寸」字約產生於戰國時期,其字形是在代表手的「乄」符號的下部加一短橫,以指示離掌根一寸的橈動脈位置,即中醫切脈之脈門,也叫「寸口」。中國人做事因而特別重視分寸。

《人民日報》在國共矛盾尖銳之時以「蔣介石死了」報道蔣介石在台灣去世; 《大公報》以「日本投降矣」報道全國浴血抗戰八年之後的慘勝,都堪稱用字講分寸的經典範例。

有人會說,「倒斃」完全符合事實。據報道,曾江是被酒店職工發現「倒臥房間內,昏迷不醒」,然後「經(警員和救護員到場)檢驗證實當場死亡」的。「倒臥而死」不就是「倒斃」嗎?按這個說法,所有死亡都是「倒斃」,除了上吊而死。

關鍵不是「倒」,而是「斃」。

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斃」字的第一個義項就是「死」,但註明「用於人時多含貶義」;用於牲畜則不同,說牲畜倒斃沒有問題。例詞「斃命」釋為「喪生」,亦註明「(於人)含貶義」。

就所見,其他網上字典都沒有特別註明「斃」字含貶義,但所舉的例詞例句如擊斃、槍斃、凍斃、溺斃、束手待斃、作法自斃等都不是好詞;「多行不義必自斃」更不好,是自取滅亡了。

所以,報道歹徒死於警槍之下可說擊斃、倒斃,而同樣的用語不能用於與歹徒槍戰下殉職的警員。

「暴斃」按字面意思是「突然死亡」,貶義更明顯。以之報道「流浪漢暴斃街頭」已嫌冷血,以之報道一位受到不少球迷熱愛的公眾人物遽然逝去就更不近人情。

有朋友提出,說「猝死」又如何?

「猝死」這詞看似是一般用語,其實也是醫學名詞,容易造成語意模糊,以致混淆。

「犭」旁的字,意思都不大好,如犯、犲、狂、狠、狷、獄、狡……; 最好的可能是「獎」字了。「猝」 的意思是突然,猝然、猝發、倉猝、猝生變化、猝不及防,指意外之事發。「卒」字 有結束、完畢的意思。「酉」加「卒」為醉,是說人喝酒喝到不能再喝,神志不清了。「犭」(犬)加「卒」為「猝」,是指犬隻發瘋,到處亂竄,逢人就咬,使被咬者「猝不及防」。

「猝死」的字面意思就是突然死亡,但它又是醫學專名,指隐患引起的突然死亡,是 Sudden death (SD)的翻譯。不同文獻對「猝死」有不同定義,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是:「平素身體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時間內,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為猝死。」可是對「短時間」沒有統一的量化標準,從一小時到24小時,以至48小時都有; 世界衛生組織主張六小時之內。常見的心源性猝死可以一小時內奪命。嬰兒睡眠時發生的嬰兒猝死症(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SIDS)至今未能查明原因。

可見,「猝死」的使用也要慎重。有傳媒用「猝逝」,較好。

惡性競爭下的傳媒愛用「大詞」,以求聳人聽聞,甚至不惜製造「假新聞」。如今,看新聞輕忽不得,真累。美國開國元勳傑佛遜曾言:The man who reads nothing at all is better educated than the man who reads nothing but newspaper (什麼都不讀,比只讀報紙更有教養)。這究竟是傳媒的悲哀,還是讀者的悲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