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應該有理想,應該有目標」,是自小聽到的教誨。《我的理想》因而是每個人都寫過的作文,管你還懵懵懂懂,也得搾乾腦汁,讓自己看來是有理想的人。把遠大的理想、目標弄得玄虛一點,例如幸福之類,也不要緊。追求幸福,誰可非議?
可是,這似乎是人們千古以來追求的理想,近年來受到了質疑。重新拾起《當哲學家遇上心理醫生》一書,就看到心理學家的論述:「哲學和心理學界很多人,包括積極心理學之父馬丁.塞利格曼,都開始聲討這個觀點,指責追求幸福不過是膚淺的人生目標。」「太關注追求幸福是種自我欺騙。」
原因是:第一,我們似乎不大知道到底什麼會讓我們幸福或不幸福;第二,我們常常會把幸福寄托在理想的未來,可能被假想的未來迷惑了,而沒有注意當下儘管不完美而已經擁有的幸福;第三,會把對幸福的期望值抬得過高了,以致在事情不遂人願的時候,無力面對失望、遺憾和自責。
那麼,是否說幸福不過是鏡花水月,不管你怎追求都只屬徒然?是否什麼都不必做?
不是,「做」很重要。心理學家丹尼爾.卡尼曼說:「獲得幸福的最簡單方式,是掌控你的時間。──你能否找到更多時間來做你喜歡做的事?」
緊接着的問題,是你有沒有真正喜歡做的事?有足夠多喜歡做的事?日本的大前研一認為,退休之前要培養好二十種興趣,有動的有靜的;羅素則說:「你的興趣應盡可能地廣泛。」
其中,有些享受稍縱即逝,甚至會帶來痛苦後果;有些享受持久些,結束後還有很長時間讓我們感到幸福。「我們能從中領悟到的是,我們應該把精力轉向能提供更多滿足感的事情,而不是被那非常吸引人但極其膚淺的東西分散精力。」這樣的興趣不就是幸福,但可以帶來滿足,做這樣的事情可視為間接追求幸福。
《當哲學家遇上心理醫生》在〈怎樣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一章因而指出,「要把幸福的重要性調低一兩個等級」;「追求積極情感、逃避消極情感是錯誤的,不可能做到。相反,我們應該任情感自由馳騁,同時繼續去做自己看重的事情。」
「因此,不要試圖尋找獲得幸福的秘訣,你可以努力把充實生活的原料收集起來,把這些丟在一起形成一堆混合物,裡面包括:那些與情感無關,對你而言很重要的值得去做的事情;那些你相信能讓你更幸福的目標──只要你的認識是正確的。密切關注自己的體驗,發現那些日常生活中真正帶給你滿足與的東西,然後確保能花點時間好好培植這些東西。」
在香港,追求夢想、追求成功,是理所當然的。社會鼓勵奮鬥、「搏殺」,以成敗論英雄,以理想主義、完美主義為榮,急功近利到把什麼都看作是百米賽跑、五十米賽跑,十秒八秒定輸贏,甚至把輸贏推前到起跑線上。如果連追求幸福也引起了反思的話,以上的追求看來也大有反思的空間。
我反覆閱讀以上論述,一恍惚,把「幸福」二字看作是「民主」了。
好有深度的一編文章.歸納起來,可是活在當下?
回覆刪除終日尋春不見春,
刪除芒鞋踏破嶺頭雲;
歸來偶把梅花嗅,
春在枝頭已十分。
--唐.無盡藏
這一詩將文中的幸福形容得非常貼切,充滿禪意.,謝謝!
刪除一連看了你多編文章,精彩!充滿了文吏哲等等,利害!網絡上真的是臥虎藏龍.
謝謝,聊以自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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