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就「記憶醫生」寫了五篇之多,這是當初沒有想到的。最初看到這篇分作八篇在Slate 網站上連載的報道時,被題材吸引住,一口氣囫圇吞棗地讀完。由於對這個題材較陌生,沒有完全看明白,但印象很深刻。這次再讀,並讀了其他一些材料,才比較弄清楚問題。
可是想更多讀一點 Elizabeth Loftus 的作品,就有困難了。到公共圖書館網頁上搜尋她的作品,英文版的只有一項,而且只有一本,收存在沙田的公共圖書館;中文的也只有一項,好幾個公共圖館都有收存。中英文的都屬同一部書:The Myth of Repressed Memory (受壓抑記憶的神話)。這是 Elizabeth Loftus 一九九一年的書,中文譯本是台灣出版的,書名是《記憶 vs. 創憶──尋找迷失的真相》。所謂「創憶」,是創傷記憶。到網上搜尋則發現,大陸今年七月也出版了這本書的另一個譯本,書名是《當心!你的記憶會犯罪》。這兩個譯名,都不及原名能說明書的要旨,尤其是不能明言對佛洛伊德的「受壓抑記憶」學說的針對性。
公共圖書館內 Elizabeth Loftus 的書竟然這麼稀少,讓我很意外。是香港人不重視對記憶和認知機制的認識嗎?
讀了「記憶醫生」一文,又讀了 Erronomics (錯誤學)一書,更加發覺,人的記憶太不可靠了。記憶這東西很虛無,抓不住,看不到,但又分明存在。它沒有具體形態,沒有體積、形狀,狀況變化不可以檢視。這使它可以不知不覺地起變化,而一旦變了,受到污染,摻進了雜質,根本難以覺察,也難以分清真偽。Elizabeth Loftus 自認為最好的一個譬喻,是這有如把一匙牛奶加入一杯清水中,你再也分不清哪是水、哪是奶。
最難搞的是,記憶總是無法抗拒「污染」、「摻雜」的,因為這與人的認知方法有關。
昨晚下班,趕及在圖書館關門前借來了《記憶 vs. 創憶》一書,這書是在美國「忽然記憶」狂潮之後寫成的,有不少美國女子在心理治療師「啟發」下忽然重現兒時可怕記憶的案例。如果不想認真讀這些案例,可以很快地翻閱。
書的序言說到一個關於記憶的重要事實:記憶中最有效的碼(code )是語言碼,我們對語言碼的處理會直取話語的語義,而把話語的遣詞用字很快忘掉。所以小孩子向老師告狀都會說「老師,他罵我」,怎麼罵就常常說不清楚。
對於畫面,人見到的也有限。人的視野似乎很大,但若眼珠不動,能清晰看到的東西,只限於五度範圍,大約就是伸直手時大拇指指頭可以覆蓋的範圍。如若不信,目不轉睛盯着電腦屏幕,看能讀到這篇文章的幾個字?於是,對同一事件,可以清楚觀察到的很有限,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觀察,越專注越是這樣。
這使我們會不斷遇上「羅生門」。應該說,「羅生門」不是偶發性的,而是常態。《記憶 vs. 創憶》一書內有不少不同的人對同一事件的錯亂、矛盾記憶事例,也有事件當時人對嚴重創傷事件記憶「顛倒黑白」的事例──真的,白天可以變成黑夜。
很多時候,這是受到大量外界資訊轟擊下出現的,把看到的、聽到的、讀到的、聯想到的混淆起來。在香港,人們不斷受着這樣的資訊密集轟炸。要保持清晰的記憶、認知,真不容易。
要認識「歷史真相」?太難!我從來認為這四個字被過分廉價地濫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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