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裡寫了兩段有關「窩心」的文字,有朋友看了有些奇怪,說為什麼對「窩心」的真正意思那麼執著?今天(七月二十九日)在《明報》上看到,也有人與我一樣執著。
那是副刊「自由談」上的一篇文章,題目是《再論「窩心」真義》,作者是姍而。姍而之前已寫過文章論「窩心」真義(可惜未能拜讀),這次是因為電視劇《家好月圓》做廣告說要讓觀眾「開心、窩心」,於是忍不住要再論。姍而之執著不下於我。
我那位朋友說,香港人對「窩心」的理解可能是受台灣影響。我到台灣教育部的網上國語辭典上查看過,在「窩心 」項下找到兩解:
一、受侮辱或委屈,不能表白而苦悶在心。《兒女英雄傳》第三十二回:「方纔你老那套交代,是位老行家,你老瞧作賊的落到這個場中,算撤臉窩心到那頭兒了。」
二、舒暢、欣慰的感覺。如:「一句貼心的話,聽起來十分窩心。」
這就奇怪了,兩個意思竟是一百八十度的相反。一個是「受侮辱或委屈,不能表白而苦悶在心」;一個則是「舒暢、欣慰的感覺」。這不是糊弄人嗎?兩個意思,很明顯有產生先後之別。第一個意思應形成在先,所舉例子引用了《兒女英雄傳》的文字,那是清康熙時旗人文康所著的小說。第二個意思看得出是後來──很可能在台灣──錯誤形成的。
姍而的文章也指出,港人對「窩心」的理解取義自台灣。
其實「窩心」並非罕用詞,而是很常見,更不是大陸近幾十年的新詞。我手頭一本一九七八年版的《現代漢語詞典》上面也有收入。香港的文化人怎會不認識而會接受了台灣後來相反的意思?
姍而提醒她的公務員學生:到內地公幹,人家請你吃飯後,千萬不要說「這頓飯吃得真窩心。」
姍而慨嘆:香港社會錯「窩心」的例句多了,以訛傳訛,乃至謬種流傳,使香港的中文狀況令人啼笑皆非。
是故而執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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