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現在有不少人學習書法,主要是以毛筆書寫的,毛筆是專為書法而存在的創作工具,於是所有以毛筆書寫的就是書法,好與不好是另一回事。
可是在晚清,毛筆主要是作為日常書寫工具而存在的,官員、文人日常要以毛筆寫很多事務需要的文字,同時又以毛筆創作書法作品,有對聯、扇面等。他們書寫出來的東西有創作與非創作的分別,這與繪畫不一樣,繪畫一定是為了創作才動筆產生的,即使是練習。
白謙慎所講的「晚清政府官員日常生活中的書法」,只限於為觀賞需要而寫的書法,而這是他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晚清官員愛寫日記,當中有大量關於日常書法活動的紀錄,有關於與同好交流的,有關於練習、自娛的,有關於創作的。白謙慎介紹了曾國藩、李鴻章、翁同龢等大官員的資料,這些非一般高級官員對書法愛好之深、動筆之勤、創作之多,真令人驚訝。
例如,曾國藩有「早起習寸大字一百」的日課;李鴻章:每日除了早有習字日課,還晚臨《聖教序》;吳大澂把金文「散氏盤」(357字) 臨寫了百遍(算來起碼要一年)。
據《曾國藩日記》,他每月寫一百幅對聯是常態,例如同治二年 (一八六四年) 三月,106副;同治六年(一六六八年)二月,146幅;與太平軍作戰期間,犒賞下屬,贈予的常是手書的扇面、對聯。那時,官員、文人之間,扇對(兩者並稱)是主要的餽贈物,即使目不識字的販夫走卒也以得到大官的扇對為榮。大官應接不暇,偶有代筆之事,也常儲備對聯,有人索字時臨時補寫上下款應酬。
那時,公私書札之類不當作書法作品看待,屢有時人清理這些墨跡的記載,就是只挑好的留下,餘者焚之。漏網的往往就是今天拍賣會上的名人書法作品。
經過時間醞釀,古人的墨跡,現都名之為書法了。白謙慎指出,所謂「龍門二十品」中的一些,書寫者造詣不深,刻者目不識丁,當中不乏錯漏,北魏時不當作書法作品。可是如今受現代藝術觀念影響,這些都被當作是了不起的創作了。又如敦煌藏經洞發現的「敦煌書法」中,有些其實是稚劣的習字習作。
晚清官員都受過傳統中國文化浸淫,自然都有一手好書法。這傳統,到國共的開創元老一代仍然維持,毛蔣等都能拿起毛筆揮瀟一番。時至今日,傳統不再,兩岸官員都是技術官僚了,有誰還可以寫一手漂亮的毛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