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

你是父母的子女?還是祖父母的孫子孫女?

一位朋友忽然提出一個問題來:「香港不是『國』,是一個地區,(對這裡的人)應稱『香港市民』、而不是『香港人』, 是嗎?

好像也聽人這麼說過,但從沒有認真去想,因為覺得這是無中生有的問題。現在看來,可能真有些人在其中做文章了,出於什麼目的則不清楚。

在我的認識中,「人」不屬國家專用的謂語,「人」的前面不是只能用「XX國」作定語的。除了把人按國家來劃分,我們也習慣按不同的大小地域、籍貫來劃分不同的人,按各大洲有歐洲人、非洲人等,按南北有如北方人、南方人,按省分有廣東人、湖南人等,按城市有香港人、廣州人、上海人等,按鄉下有台山人、順德人、客家人等。

不過,也不是有某某個地方,就有某某人的。例如很少人說深圳人,沒有人說九龍人、荃灣人。有人會戲說「沙田友」,而不會有人說沙田人。

似乎,一個地方的人經過長久的聚居,建立了自己獨特的文化特色,產生了一定的身份認同之後,才逐漸自然而然地在語言中產生什麼人的稱謂。現代的深圳是年輕的移民城市,就暫時欠了這樣的積澱,鮮有聽說到有深圳人。九龍、荃灣等也是人口十分流動的地方,當地的人難以產生深厚的歸屬感,從己到人,都不會有九龍人、荃灣人這樣的感覺,這些地方的人也難有彼此的區分。在特定的時空、事件中須要有所區分,臨時出現這樣的稱謂則不出奇。

至於說不能叫「香港人」,未免太政治敏感了;過分政治正確,反而可能激化矛盾。

「香港市民」這稱謂也不應濫用,應只適用於要區分市民與非市民的情況。有些面向公眾的告示就有濫用「市民」稱謂之嫌政府在電視上播映的宣傳片,例如近日看到的關於山洪警告的,若只向市民勸諭就不對。

朋友又問到:「那麼,什麼時候該說自己是『中國人』或『香港人』?

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最重要的是,不要陷入二元對立的陷阱去,就是不要把兩者對立起來。

每個人從一生下來就同時擁有不同的身份,譬如,你既是父母的子/女,又是父母的父母的孫子/孫女,等等。到長大了,身份就更多、更複雜。這些身份都不會混淆,在不同場合中自然分明。偶然的身份矛盾是會發生的,例如婆婦糾紛中成為磨心的老公/兒子。這該屬非常規的特例。

中國人、香港人何嘗不是一樣?要人從中作選擇,根本是別有用心的偽議題。若有人要你在是父母的子/女,還是祖父母的孫子/孫女之中作選擇,或甚至要你在是父親的子/女,還是母親的子/女之中作選擇,這不是有意挑撥家庭糾紛嗎?

世間事物很複雜,把什麼都簡化為是與非、黑與白、真與假、A餐與B餐的選擇,是「呃細佬」(騙小孩)的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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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重閱:超越二元對立http://silverylines.blogspot.hk/2012/08/blog-post_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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