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美的大報、著名雜誌中,專欄作家的地位很高,是吸引讀者的重要資源。以
《紐約時報》為例,它的專欄作家是所謂 Op-ed Columnist,專欄放在與社評版相對的版面中,意味着文章的地位可與代表報紙的社評相提並論。它的網頁列出了12人名單,清楚列明各人文章的見報日期安排,好讓讀者跟蹤閱讀。其中不乏享譽世界的大名鼎鼎人物,例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明(克魯格曼)、弗里德曼(《世界是平的》一書作者)、紀思道等。
英國《金融時報》的專欄作家以專長劃分,各人分別就自己的領域寫作,有經濟、政治、公共政策、美國事務、英國事務、歐洲事務、亞洲事務等,其中還細分,例如有專於金融的、專於中國的等等,有些還帶有「首席」銜頭,以示地位超然。再看《洛杉磯時報》,專欄作家劃分在新聞、工商、特寫、體育、輿論幾塊。
一些著名雜誌的專欄作家有時只是一個筆名,後面是一個寫作班子。一些大腕專欄作家也有自己的助手,幫助薈集資料。
相對之下,香港的專欄作家寒愴得多了,水平更加比不上。
香港的專欄作家主要是指副刊的雜文作家,其中不少是靠名氣賣文的,活躍在娛樂圈中的為主要。香港報紙熟知香港讀者的「追星」、「八卦」心理,紛紛招徠名人執筆,至於文章的質量,是其次了。這就苦了有關編輯,特別是負責任的編輯,我最近就聽過這樣的編輯大吐苦水。
這些靠名氣賣文的作家,都有自己的業務,往往又兼職在不同報紙寫幾個專欄,寫作馬虎也就免不了,一個四五百字的專欄往往堆堆砌砌而成。為了填滿「地盤」,分段是常見手法,短短一句兩句就一段,形同騙稿費了。還有更離譜的,寫三百來字就交稿,編輯不得不得當槍手給他補上。
一名在多家報紙有地盤的,同一個題材給東家寫了給西家寫;把給東家寫的傳送到西家去是常有的事。你提醒他內容重複了,他大言不慚地說,編輯得自己把關,他可不看報紙。
由於寫作題材貧乏,身邊瑣事就重重複複地寫,誰誰誰的生日、父親節、母親節……,今年寫一遍,明年寫一遍,循環往復。一旦社會發生了什麼大事,就所有人都爭着發言。罵政府也是唾手可得的題材,而且政治正確,不管罵得有沒有道理,似乎不這樣做就不支持民主了。
儘管現時的香港報紙都處境不怎麼好,報紙老闆對這些專欄作者據說都不薄,一般都有每字一元以上的稿費。算來,一個小小的方塊文章就有好幾百元以至上千元。若佔有幾個地盤,一個月該有不錯的收入。可是,其中很多人連基本的職業道德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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