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把好嗓子,又唱得動聽,那真是一筆財富。我不是說可以憑這本領可以賺到多少錢,而是說可以給自身邊的人帶來多少歡樂。
這多少屬於天賦,嗓子的音色、音域,雖然可以經努力有所改善,但幅度有限,要不然,歌唱老師收徒弟、音樂學院收聲樂學生,就不必千挑百選了。有些人,天賦高,領悟力特別強,不必跟什麼老師,憑着多聽別人怎麼唱,就能唱得很好。見到這樣的人,你真的羡慕、妒忌得不得了。
音樂這領域,唱歌很特殊,「樂器」就在你身上,領悟憑直覺,最能分別出人的領悟能力高低。即使有老師,那感覺也還得靠自己。樂器的演奏,就很少有自學成功的。
演奏樂器,不能興之所至就演奏;樂器不帶在身邊,就無能為力了。唱歌的,喜歡就可以唱;不能放開喉嚨的唱,也可以低聲的唱;可以為自己唱,也可以為別人唱。娛己可以,娛人也可以,兩者一致,那效果一定極好。其實所有音樂演唱、演奏都應該是這樣的,兩者缺一都不好。但也常見到,技藝水平達到很高水平的,自顧娛己,就已達到娛人的目的了;娛人根本就不重要,以致不存在了。
很多時候,去聽音樂會,聽到最後,到了「安歌」時,感覺最好,就是演出者已進入到最放鬆、最自我享受的狀態,是在「玩」而不是在演出了。即使是舞蹈的演出,舞者應該已是筋疲力歇,但「安歌」往往最精采。
這種「玩」的感覺,可能在一些無伴奏合唱上最容易表現出來,他們的「樂器」表達感情最直接,感情交流也最直接。小合唱又比大合唱容易「玩」,一些小樂隊的合奏也可以有這種效果。這時,演出者根本就是忘我了,完全是在藝術中享受,那真叫人羡慕。
看英超足球比賽,常常見到球迷在爆滿的球場上狂吼唱歌,從藝術角度看,這自然不足道,可以從歌唱者的投入和享受來看,與舞台「玩」到忘情的演出是沒有兩樣的。
卡拉OK之所以受歡迎,秘密就在於能夠以電聲給歌唱者製造假象,讓你聽不到自己的真嗓音,而只聽到入「咪」之後渾厚了的歌聲和伴奏音樂聲。這時唱的可以忘我,而聽的就受罪了。放大了的難聽,比本來的難聽不知難聽多少倍。所以我對唱卡拉OK總有戒心,總怕一時忘形失去自知之明,招人背後暗罵。
上星期六無意中看到America got Talent中的一幕,一位40歲的黑人女子去參賽,她貌不驚人,又矮又胖,帶着子女觀戰。她是一位教堂的歌手,不甘埋沒自己的天份,要到大舞台去一展身手。嗓音嘛,不是天籟般的柔美婉轉,而是沙啞沉厚,一唱卻就能激動情緒,觸動人心。全場一下就着了火一樣舞動起來。一個無名小卒的歌聲竟然有那麼大的魔力,真叫人勸為觀止。這是美國版的Susan Boyle。我相信,她的歌聲已改變了她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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