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時事評論:
如何毀滅一隊警隊
如何毀滅一隊警隊
陳雲 (嶺大文化研究教授)
2010年01月26日
毀滅一隊警察,不須人民起義,不須槍炮刀劍,只須政府以不義之名,唆使警察陷害忠良,警察就濫權營私,不成為警察,而成為家僕與鬼卒了。
回歸之後,警察在警局強姦報案少女,脫衣羞辱保育靜坐示威者,在香港電台門口拘捕做完論壇節目的示威少女以及掀褲拍攝其腰部紋身,胡亂控告和平示威者以襲警罪名。看來,前皇家香港警察的遺風,連帶香港的家業,在曾蔭權手上敗壞得差不多了。新政府不珍惜香港的良風善政,一切終如逝水,無可挽回。
是警察,不是私人衞隊
一九六七年之前,香港警察包娼庇賭,當街勒詐小民,如有牌爛仔。港人信任警察,來自六七暴動。暴動帶有反殖民地鬥爭的色彩,但後來因本地居民與難民要求治安與秩序,斥責土共暴徒,支持警察執法,結果反而令大部分香港居民認同港英維持公共秩序的政府功能,將中共視為境外威脅力量,強化港人的恐共情緒,產生本土居民意識,維護了殖民地統治之合法性。
暴動之後,英女王授予香港警察「皇家」之名,港府大增警力近六成,港督麥理浩厲行廉政,提高警察的入職學歷及訓練品質,令港人放心授權,即使後來有當街無理搜查身份證,這種其他文明地方認為是奇恥大辱之事,港人也覺得理所當然。
然而,港英即使集權,卻是懂得克制權力的。一九七七年維多利亞公園的保釣示威,威利警司嚴厲清場,亂棍打人,很多示威者頭破血流,但港英並未以襲警罪名控告示威者。襲警罪名,是對付黑幫挑釁用的,匪徒一旦與警員有身體接觸,不論是否攻擊,警察便可以此罪名控告,法庭也會輕易定罪,藉此震懾惡勢力。
然而,這是留中不發的鎮山大權。將襲警罪名用來對付和平示威者,是輕賤權力,將游散示威的市民當作暴力黑幫集團成員同等處理。同理,用重案組警力對付示威組織者,也是輕賤權力。政府是小題大做,侮辱警察(假若警察仍有良心及職業操守的話),當警察是家丁嘍囉、私人衞隊,警察日後在行使刑法權力之際,也會失去分寸,動輒濫權,成為酷吏。
個人一例。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在赴德國之前在《年青人周報》登了文章,剖析港英政府制定妨礙自由的《公安條例》,也仗義聲援被捕的「四五行動」成員。爾後,我每年暑假回港,往灣仔青文書屋途中,都會遇到態度特別和善的巡警搜查身份證及書包,令我發不起脾氣來。最後的一次,我忍不住問﹕「我的樣子像偷渡客麼?」巡警笑說﹕「我只覺得你不像本地人而已。」我笑答﹕「也許我僑居德國太久了。」他說﹕「那你有否德國護照,為何不留在德國呢?」
「巧暴力」誘捕示威者
於是,我才明白是港英用搜查身份證之特權,借助巡警傳個口信。這是港英對付異議者的政術,雖也濫權,卻比曾蔭權政府在二○○八年將利東街的示威者捉入警署,脫光之後,要示威青年張開陰戶或掀起陰囊搜查毒品,來得文明。
殖民地政府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之前,用強悍武力對付異議分子,用政治及外交方法將之遞解出境,但不會輕易動用刑法罪名,否則法治蒙污,得不償失。
回歸之後,警隊落在曾蔭權手上,卻不以強悍武力,反而用「巧暴力」(smart violence)的權術,挑釁和平示威者,例如幾個人抬起示威者用手指搓捏其肌膚,使其扭動反抗,或用圍欄封鎖或收緊示威路線的方式,肆意激怒示威者,使其發生口角或身體推撞而控告以襲警罪名,有時甚至示威者舉起鏡頭拍攝警察,也受到一般毆打的罪名警告。這是以刑法誘捕市民,《孟子》所謂「網民」(張開法網驅趕人民進入),猶如大陸的「釣魚執法」。警察在此等戰術擺布之下,會滋生詐偽之心,維護正義與法紀的操守,終將蠶食殆盡。市民—特別是面對互聯網資訊的年青一代,認清警察蠱惑的真相之後,會對警察執法失去信任。
襲警罪名濫用之後,被定罪者會引來社會同情,而示威者稍有異動,都會被控告襲警,反正罪名一樣,為何不真打起來呢?不大白不打,血氣方剛的青年就真的會動武,襲擊警察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稍有政治智慧的領導人,都會克制權力,不會輕賤刑法,就是這個道理。
香港法紀無存,警察與市民爾虞我詐,功利一點地說,香港還能讓資本家安居和招引大陸人來購物消費麼?港府如此輕賤刑法,不正是在挖香港的牆腳,破壞香港的繁榮基礎麼?
回歸之後,年輕人不再尊重警察,近日大量網上留言在辱罵警察,這是四十年來罕見的景象。香港警察從四十年前的頹唐之中,建立信譽,過程維難,年長一代見到今日的景象,可謂痛心疾首,欲哭無淚。正義的執法者,當你不斷地接到不符合公義和法理的上級命令,你還敢正視你頭上的警徽麼?你對得住市民的託付麼?再不辭職的話,你能面對人格腐敗、被正義市民鄙視的下場麼?警察世家出身的曾蔭權閣下,你還能懵懂下去麼?
回歸之後,警察在警局強姦報案少女,脫衣羞辱保育靜坐示威者,在香港電台門口拘捕做完論壇節目的示威少女以及掀褲拍攝其腰部紋身,胡亂控告和平示威者以襲警罪名。看來,前皇家香港警察的遺風,連帶香港的家業,在曾蔭權手上敗壞得差不多了。新政府不珍惜香港的良風善政,一切終如逝水,無可挽回。
是警察,不是私人衞隊
一九六七年之前,香港警察包娼庇賭,當街勒詐小民,如有牌爛仔。港人信任警察,來自六七暴動。暴動帶有反殖民地鬥爭的色彩,但後來因本地居民與難民要求治安與秩序,斥責土共暴徒,支持警察執法,結果反而令大部分香港居民認同港英維持公共秩序的政府功能,將中共視為境外威脅力量,強化港人的恐共情緒,產生本土居民意識,維護了殖民地統治之合法性。
暴動之後,英女王授予香港警察「皇家」之名,港府大增警力近六成,港督麥理浩厲行廉政,提高警察的入職學歷及訓練品質,令港人放心授權,即使後來有當街無理搜查身份證,這種其他文明地方認為是奇恥大辱之事,港人也覺得理所當然。
然而,港英即使集權,卻是懂得克制權力的。一九七七年維多利亞公園的保釣示威,威利警司嚴厲清場,亂棍打人,很多示威者頭破血流,但港英並未以襲警罪名控告示威者。襲警罪名,是對付黑幫挑釁用的,匪徒一旦與警員有身體接觸,不論是否攻擊,警察便可以此罪名控告,法庭也會輕易定罪,藉此震懾惡勢力。
然而,這是留中不發的鎮山大權。將襲警罪名用來對付和平示威者,是輕賤權力,將游散示威的市民當作暴力黑幫集團成員同等處理。同理,用重案組警力對付示威組織者,也是輕賤權力。政府是小題大做,侮辱警察(假若警察仍有良心及職業操守的話),當警察是家丁嘍囉、私人衞隊,警察日後在行使刑法權力之際,也會失去分寸,動輒濫權,成為酷吏。
個人一例。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二日,我在赴德國之前在《年青人周報》登了文章,剖析港英政府制定妨礙自由的《公安條例》,也仗義聲援被捕的「四五行動」成員。爾後,我每年暑假回港,往灣仔青文書屋途中,都會遇到態度特別和善的巡警搜查身份證及書包,令我發不起脾氣來。最後的一次,我忍不住問﹕「我的樣子像偷渡客麼?」巡警笑說﹕「我只覺得你不像本地人而已。」我笑答﹕「也許我僑居德國太久了。」他說﹕「那你有否德國護照,為何不留在德國呢?」
「巧暴力」誘捕示威者
於是,我才明白是港英用搜查身份證之特權,借助巡警傳個口信。這是港英對付異議者的政術,雖也濫權,卻比曾蔭權政府在二○○八年將利東街的示威者捉入警署,脫光之後,要示威青年張開陰戶或掀起陰囊搜查毒品,來得文明。
殖民地政府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之前,用強悍武力對付異議分子,用政治及外交方法將之遞解出境,但不會輕易動用刑法罪名,否則法治蒙污,得不償失。
回歸之後,警隊落在曾蔭權手上,卻不以強悍武力,反而用「巧暴力」(smart violence)的權術,挑釁和平示威者,例如幾個人抬起示威者用手指搓捏其肌膚,使其扭動反抗,或用圍欄封鎖或收緊示威路線的方式,肆意激怒示威者,使其發生口角或身體推撞而控告以襲警罪名,有時甚至示威者舉起鏡頭拍攝警察,也受到一般毆打的罪名警告。這是以刑法誘捕市民,《孟子》所謂「網民」(張開法網驅趕人民進入),猶如大陸的「釣魚執法」。警察在此等戰術擺布之下,會滋生詐偽之心,維護正義與法紀的操守,終將蠶食殆盡。市民—特別是面對互聯網資訊的年青一代,認清警察蠱惑的真相之後,會對警察執法失去信任。
襲警罪名濫用之後,被定罪者會引來社會同情,而示威者稍有異動,都會被控告襲警,反正罪名一樣,為何不真打起來呢?不大白不打,血氣方剛的青年就真的會動武,襲擊警察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稍有政治智慧的領導人,都會克制權力,不會輕賤刑法,就是這個道理。
香港法紀無存,警察與市民爾虞我詐,功利一點地說,香港還能讓資本家安居和招引大陸人來購物消費麼?港府如此輕賤刑法,不正是在挖香港的牆腳,破壞香港的繁榮基礎麼?
回歸之後,年輕人不再尊重警察,近日大量網上留言在辱罵警察,這是四十年來罕見的景象。香港警察從四十年前的頹唐之中,建立信譽,過程維難,年長一代見到今日的景象,可謂痛心疾首,欲哭無淚。正義的執法者,當你不斷地接到不符合公義和法理的上級命令,你還敢正視你頭上的警徽麼?你對得住市民的託付麼?再不辭職的話,你能面對人格腐敗、被正義市民鄙視的下場麼?警察世家出身的曾蔭權閣下,你還能懵懂下去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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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編輯先生:
哭泣的警隊
對『如何毀滅一隊警隊』一文的回應
閱畢貴報於2010年1月26日刊登由陳雲執筆的「如何毀滅一隊警察」一文,本人感到痛心疾首,貴報是一份具備社會公信力的報章,竟然會刊登一份如此嚇人的文章!本人希望貴報能基於言論自由和公平原則,刊登本人對該文的回應,以正視聽為盼。
該文作者是大學教授、是一位學者,而本人只是一名中學畢業生、做了28年警察的一介武夫,提筆行文,該文作者肯定勝我百倍!然而,本著一份做人的良知、一份對警隊的深厚感情、一份對香港將來的盼望,我只能盡己所能、夫子廟前賣文章,祈能借貴報一角,在眾學者欄目之間,將本人半生所見所聞所感與讀者們分享,供大家多點資料參考和判斷。
以偏蓋全
該文引古論今,以警隊遠年的臭史和部份害群之馬的劣行來攻擊警隊,在煽情挑撥之時,盡顯雞蛋裡挑骨頭的技倆。古語有云:「世上無完人」,該文以數萬名警員之中的十數名敗類的違法犯紀行為來批評全體警察,這樣的批判合理合情嗎?
一九七七年之前警察貪污腐敗是人所共知的事實,本人幼年協助家母在街邊擺賣謀生,對黑白兩道的敗行深惡痛絕,及後港府厲行廉政,在警廉衝突之後港府頒佈特赦令,眼見警隊進入歷史轉捩點,本人毅然投身警隊,身體力行地為警隊改革出一分綿力。雖然本人只是警隊內的一顆小螺絲,經過二十多年的親身體驗,從基層晉升中層、從前線至管理崗位、從執行至培訓範疇,從縱深角度目睹警隊從一池污水逐漸淨化成為一潭清泉,其傑出的警政和整體績效,更已擠身全球警隊先進之列,獨立數據俯拾可得,曾經到境外旅遊和生活的市民,肯定會認同這一個事實。
2005年12月世貿在港舉行會議,面對世界級的暴徒,香港警隊處理得宜,高水準的表現世界知名,各國警隊紛紛派員到來學習。就連親嘗不愉快經歷的罪案受害人,對香港警察服務的滿意程度,也給予平均百分之九十四的極高分數,這是香港大學於2009年所做的獨立調查報告的真實反映,證明香港警隊的表現,已超過美、加、歐、澳等先進民主國家的警隊。還有,對於民主和個人自由的保障,香港政府更被中央批評為縱容民運人士將香港變成反中亂港的反動基地,相信這個也是具體存在的不爭事實吧。
公器私用
雖然法例規定紀律部隊人員需服從上級的命令執行職務,但是,對於不合法的命令,法例亦有明文保障不服從的人員,難道二萬多名警員都沒有明辨是非的能力、只是一群盲目執行任務的「奴才」?
高效的香港警隊,素有「先服從後上訴」的優良傳統,面對具爭議性的合法命令,人員都會依法辦事並視現場變化而執行,事後再搜集證據向警隊和政府高層提出上訴。敢問各位,難道二仟多名督察至警司級的中層警官,他們不懂向傳媒披露、不懂在網上發佈、不懂向外國的朋友揭秘嗎?試問誰會相信2010年的香港警隊,還可以有「酷吏」隻手遮天、為所欲為啊?該文的言論,不只侮辱了警察,更侮辱了香港市民大眾的智慧。
反之,號稱社會第四權的傳媒,才是不折不扣的公器私用,他們為了銷量而迎合讀者所好,經常跨張報導嘩眾取寵,更在案件調查期間引用違法犯例者、被捕者和罪犯的片面之詞,公審執法人員,徹底破壞執法和司法獨立的社會機制。
主觀思維
該文作者引用其於1989年在香港街頭被查證件的經歷,引申成為港英政府對其實施的政治威嚇,其想象力之豐富,本人只能拜服。查實當年港英政府對付政治異見份子,是由警隊內部直屬英國軍情六處的政治部專責,他們黑箱作業,連警務處長亦無權過問,如果該文作者果真是其目標人物,相信他早已被遞解出境、甚至已從人間蒸發掉了。
由重案組拘捕示威遊行的襲警人士,不是政治逼害白色恐怖,而是一般的分區刑事調查隊只有廖廖數人,每人專責處理平均十數宗案件,面對情緒激動行為偏激、但正在行使市民公民權表達意見的示威人士,警隊才會慎重其事,指派擁有數十名人員的總區重案組、並由經驗較豐富的刑偵主管專責調查,以保障涉案者的權益、維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本末倒置
回歸之後,警隊面對示威群眾,採取的是被動應變的態度,讓示威者充分表達和發泄不滿之後自行散去,以高度的容忍避免衝突。
可惜,示威者為了利用傳媒報導作為宣傳,需要製造動感、另類、煽情、激烈、甚至衝突的畫面來滿足傳媒的需求,因而從和平表達的方式漸進過渡至對立和衝突,每次示威都要炮製新鮮橋段、創造新峰。
最近衝擊中聯辦和衝擊立法會事件,警隊都是保持中立,分隔示威者和示威對象以維持治安和防止不愉快事件發生。元旦中聯辦事件,示威者已經在中聯辦對面搭了高臺、用揚聲器充份表達了訊息,亦獲准將棺材放到中聯辦門外,只是有人硬要越過警方封鎖線、拉倒警方設立的圍欄、橫臥車路癱瘓交通,最終引致場面惡化。圍堵立法會一役,示威者刻意硬闖立法會大樓與官員對話、阻礙官員和議員離開、阻塞車路癱瘓交通,面對此等行為,難道警員袖手旁觀,讓示威者為所欲為才是順應民意嗎?
過分政治化
一支廉潔高效的警隊不容易建立,但破壞她的士氣卻可以在彈指之間。回歸之後,別有用心的人為求出位,使用踐踏別人抬高自己的技倆,以賺取本錢謀取私利。經過二十多年的刻苦經營,警隊聲譽正是如日方中,民心所向,但不幸地被別有用心的人選為踐踏的對象,十多年以來,不斷被別人在雞蛋裡面挑骨頭,正如俗語所謂:「十功不能補一過」,從數萬名人員的機構中挑出十數宗違法犯紀行為,將它無限放大、肆意批評攻擊全體警察,試問默默耕耘的警員士氣何存呢?
年輕人不再尊重警察,就如他們不尊重家長、不尊重老師一樣,是這一代年青人出現問題,將焦點聚集在警察身上,請問是否公平?是否將問題過分簡單化呢?
警員檢控違例駕駛者時會被任意辱罵、警員拘捕違法者時會被包圍挑釁、警察依法辦事時會被人誣衊,無論是非黑白誰是誰非,都有議員學者傳媒指手劃腳說三道四,請問執法人員如何執法、司法人員如何獨立判斷呢!
俗語有云:「破壞容易建設難」,現時最不滿意的是前線警員,他們被挑釁、被辱罵、被毆打、被誣衊,上級都要求他們「忍、忍、忍」!十多年來他們都忍讓了,到頭來他們還是不斷地被批判、被攻擊!
當每一位前線警員心灰意冷,採取明哲保身、息事寧人、得過且過的工作態度時,本人只能用:「親者痛、仇者快」來形容,屆時惡果將會由全港市民共同承擔了。
凌劍剛
退休警務人員
2010年1月30日
凌劍剛
退休警務人員
201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