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首相卡梅倫向傳媒發出警告 |
就《皇家憲章》展開的較量,並沒有隨着《憲章》由英女王御簽而停息,而是一個新回合的開始。傳媒與政府繼續出招。英國新聞自由的招牌畢竟是世界最老資格的,對世界傳媒有象徵意義,國際傳媒組識也介入了。
卡梅倫政府知道,加強監管傳媒會引起重大爭議。他敢於這樣做,是基於英國公眾的壓倒性支持。英國傳媒近年來可稱劣行昭彰。法官 Leveson 的獨立調查報告匯編了數以千計受傳媒欺凌者的投訴,其中有普通老百姓,也有身分顯赫的名人,反映了英國人對傳媒的普遍不滿。這使卡梅倫有足夠勇氣強硬「修理」傳媒。
三大政黨儘管有一致立場,仍然沒有通過議會立法去作規管,一是避免立法過程的冗長爭辯,二是避免形成傳媒與政客的正面對立。最後搬出《皇家憲章》這一古老的形式來,讓英女王作「丑人」好了。
《皇家憲章》也稱為《皇家特許狀》,最早的一份上溯到一零六六年。至今,歷代英國 君主頒發的這種《特許狀》接近一千份,有750份仍然有效。這卻正好惹來英國傳媒的嘲弄,《泰晤士報》、《衛報》等多家報章,都直斥這是利用中世紀的工具來規管現代報業。
英國報業一方面自稱擁有西方國家最嚴厲的自我監管制度,但在自我監管的「報業投訴委員會」(Press Complaints Commission)大失社會所望之下,面對新形勢,正密鑼緊鼓籌備新的自我監管機構,名為「獨立報業標準組織」(Independent Press Standards Organisation),據稱已獲九成以上傳媒支持,以與官方通過《憲章》籌備成立的獨立監管機構唱對台戲。
對於大部分傳媒揚言不會在《憲章》上簽字確認,首相卡梅倫警告,將來若再發生傳媒危機,而當時的政府「不那麼開明」,傳媒可能要面對「可怕的法例規管」。《憲章》不同於議會通過的法令,它的規管是通成立一個獨立的機構進行,但有權力要求傳媒對投訴賠償達一百萬英鎊。他說傳媒可以成立新的自我監管機構,但必須接受《憲章》的約束。
「世界報業與新媒體聯會」(The
World Association of Newspapers and News Publishers 〔WAN-IFRA〕) 已決定就新聞自由向英國派出觀察團。這個組織過去曾向埃塞俄比亞、南非、利比亞、也門等許多第三世界國家派出新聞自由觀察團,而向英國派團卻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英國傳媒有很多反對接受外界、特別是官方監管的理由,但不得不承認,要進行有效的自律了。可是對香港傳媒來說,「自律」如洪水猛獸,等同「自殺」。它們要汲取英國同業的教訓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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