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7日 星期四

「拉布」:少數派技窮時的殺手鐧

「我不是在拉布,我是在教書。」
香港正在掀起一場「拉布」風波,有人支持,有人反對。在立法機關「拉布」,正式該叫「議事阻撓」(filibuster),即是利用議事程序上允許的沒完沒了發言,阻撓某個議案的通過。如果阻撓者掌握多數,不會使用這伎倆;這因而是議員處於少數劣勢而非自保不可時的殺手鐧。既是殺手鐧,不可多用,因為出到這一招,就表示技窮了。

這伎倆是好是壞?這等於問刀子是好工具還是壞工具,刀可以善其事,亦可殺無辜,全看你怎麼使用。「拉布」常見於對抗性而以得分決高下的體育比賽,譬如足球,領先的一隊常會不思進取,只求在賽例容許的範圍內消耗時間,保住勝果。對觀眾特別是花了錢觀賞比賽的觀眾而言,這多半是壞事;你若是「拉布」一隊的鐵桿擁躉,又作別論了。對球隊而言,即使對落後一方亦不敢截然反對「拉布」,萬一它超前了,也可能採取「拉布」戰術。不同的是,球場上的「拉布」由強者為之,議會上的「拉布」由弱者為之。

民主,通常講少數服從多數。要把問題的處理簡單化,以人數多寡決定最方便。可是民主的多數主義理念存在先天的缺陷,因為它自身不能決定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而只是簡單地假設,多數人贊成的就是對的。歷史有大量事實證明這個假設的謬誤,例如希特勒是凭多數上台的,蘇格拉底是由多數投票被裁決處死的。

從常識也可以知道,多數作出的決定不總是行得通的,很多事情要聽能者、智者、專家之言。譬如,船要沉了,該怎麼辦,投票是好辦法嗎?當然要聽船長、航海專家的。棄船坐上救生艇了,人太多,得犧牲其中一人,投票公平合理嗎?最好是抽籤,以避免因血綠、種族等形成多數的不公正。

可見,少數也要受到保護和尊重。真正的民主不只是照顧多數,而也要採取措施保護少數。議事阻撓,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成為了少數一方自保的救命符。目前香港在立法會上這樣做的幾個議員,很明顯屬於少數,不論在議會還是在社會,都沒有多少人支持。他們幾個人可以長時間肆無忌憚,一再以擾亂議會秩序為能事,也是因為他們屬於少數有保命符而蓄意為之的──根據香港現時的選舉法,他們只要能夠取悅約佔選民一成的極端分子,就可以穩拿議席。他們完全可能把社會的大多數置諸不顧,不必講道理,不必進行理性的辯論。在民主之中,少數受到保護而「惡晒」是常見的事。

民主是個好東西,但民主也有不少壞東西。其中很為人詬病的是,爭取選民手中的選票決定一切。

美國紐約大學的法律與哲學教授羅納德.德沃金(Ronald Dworkin)根據自己在普林斯頓大學的一系列演講寫了一本書叫《民主是可能的嗎?(Is Democracy Possible?),這主要是就美國的民主而言的。其中提到:「民主必須就誰(來領導)引導上百萬民眾作出決定,而這些民眾沒有受過經濟學、哲學、外交政策或環境科學的訓練,沒有時間或可能沒有能力在這些學科中達到勝任的水準。但我們的國家政治連一個體面的初中辯論的水準都沒有達到。」「拉布」更加完全不是辯論了,只講廢話。他在美國看到,政客愚弄選民,使選民繼讀無知下去,政客因而更加把選民當作無知者看待,這一惡性循環正越演越烈。對書名提出的疑問,他的答案是否定的。準確點說,是對當前美式民主的否定。美國又到了大選年,會有很多民主展示;香港也在展示初起步的民主──其中會有民主的好東西,也會有民主的壞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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