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4日 星期五

戒之在得,及早而為

一位從澳洲放暑假回來的大學生要買一個斜揹袋,到崇光走了一轉,看中了一個名牌貨色,銀碼:四千大元。據說,他只要向家裡說說,定必買到心頭好。我一聽有此等事情,期期以為不可,小子有此念頭不該,家裡人的支持更不該。

四千元一個名牌手袋大概不算很貴,動輒若干萬的大有其袋。我素來對這些貨色沒有興趣,且認為掛到身上會「有失身份」。真的,我看到那些把牌子標誌誇張地印滿貨品上的東西,就厭惡得扭過頭去,對拎着手袋洋洋得意的女士不屑一顧。偶有男的也掛個這樣的手袋,則另眼相看了,奇怪怎會有此怪物。

真正的名牌貨,品質當然上乘,但品質與價格不成正比。之所以會這樣,是價格的大部分與品質無關,而是來自虛榮感的附加值。名牌貨值不值哪樣高價,於是全視乎你是否需要這些全無標準的附加值。有人覺得這樣的附加值很值得,可以加強自信,使自己走在路上抬得起頭來。買名牌貨的人大抵主要出於這樣的心理,品質優劣的考慮是次要的。

但如果你不必這樣的東西也可以抬起頭走路,就不必這樣花費了。

一個在學時期的年輕人,正是因為要加強自己的學問和自信去求學,如果這個時候就要靠名牌來支撐自己,有好處麼?這時更應當給他加強的,是對抗朋輩間追求物質享受的能力。給他買一個四千元的書包去上學,只會害了他。不久前才有新聞說,有女子因為名牌手袋被匪覬覦而惹禍上身。

更大的禍害是讓年輕人自小成為高級消費之奴。「奴」就是被人驅使的人,沒有主見,也不能有主見,一切聽命於主子。物慾纏身者的最大特點,就是隨波逐流,在時尚潮流中漂西蕩東,無法脫身。

在消費主義的世界中,要控制一個人很難,但要控制大眾很容易,有錢賣廣告就成了。穿什麼、載什麼,明年流行什麼顏色,全由一小撮人控制,而且一早就預告了,讓你去配合。權威的聲音一響起,人們就如羔羊般歸隊就範,還得獻上金錢。人們怕就怕消費不起,怕落伍了,被排擠在潮流之外,「埋不了堆」。

內地的名牌追求者有一句自嘲的話:「眼光比生活高一點。」就高這麼一點,人就被操縱了。

昨天在這裡提過,現代人由於在精神上失落了,在社會組織上也失落了,於是要向迷信尋求精神上的安頓。買名牌也是尋求這樣的心理安頓的行為。

我興幸自已沒有這樣的追求,不必靠名牌去平衡心理,一塊幾十塊錢的手表用了二十幾年,一個破了被人家扔下不用的背囊也用了快十年,衣物鞋履更覺得是舊的舒服。反而,越來越對「物累」二字有共鳴了,因為想擁有而買下來的東西越來成為負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且佔了寶貴的空間。是以經常以四個字警惕自己:戒之在得。

《論語》引述孔子之言曰:「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面對鼓吹高消費的世界,不必等「血氣既衰」,及早「戒之在得」方為上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