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8日 星期五

宗教的進取性與侵略性


多年前的一個世界宗教會議上,不同宗教的領袖有過一個希望共同履行的共識: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句話出於《論論》「衛靈公」篇:「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生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是孔子所提倡恕道的重要表現,也是仁道的重要表現。

所有宗教都有向善之心,所以也不乏相同的理念,例如有學者認為《摩西五經》這部律法最基本的核心準則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what is unpleasant to thyself,that do not thy neighbor)。

但為什麼不以孔子的另一名言「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為共識?這不是更加積極嗎?

我認為不這樣提倡,是有道理的。

我們面對的是一個異彩紛呈的世界,不同的宗教、不同的文化、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意識形態,萬紫千紅。而正是這萬紫千紅構成了這多彩多姿的世界,即所謂多元。在自然生態上,人類越來越知道多元的可貴了,但在文明生態上,卻不是這樣,甚至反其道而行,要把自己的是非標準強加於人,強加於其他的宗教信仰者、其他的國家、其他的民族。

這樣做的人的出發點未必是邪惡的,而且很多是出於善意,要把自己認為好的東西、把真理「推己及人」,他們甚至可能認為自己做的是神聖的事業,是在進行偉大的拯救行動。歷史上這樣的「偉大事業」數不勝數,可悲的是這樣的荒謬行徑至今層出不窮。

這正是「己之所欲,必施於人」的可怕之處。你之所欲,焉知是我之所欲?魚有魚之所樂,鳥有鳥之所樂,怎能祈求一致?

人類的最終目標應該是「和」,可惜的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這個世界仍是小人橫行的世界。

「已之所欲,必施於人」很可怕。可怕在於,施行者的行動都會有強大的信念去支持,施行者是基於自己認為的「至善」而理直氣壯地去行動,可以視死如歸,可以放棄理性的思辨而不知道自己在進行非理性的行動。

我始終認為,不管是什麼宗教、什麼信仰,你一旦許為信徒,就意味著你放棄了一部分理性思辨的能力和權利,意味著很多問題你不許問為什麼,你只能信仰,只能盲從。

我們可以看到,很多宗教為了宣揚自己的教義,都會很進取,甚至富於侵略性。很不幸,進取與侵略只有一線之差,而在英語這可以是同一個字──AGGRESSIVE!

行經維園,尤其是夜晚,每一抬頭看到一座大廈樓頂某一宗教的刺眼標誌,我便會想起這個字。

這是孟買事件引起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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