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9日 星期三

寫好英文字竟然那麼難

英文報章上的Op-Ed文章,即專欄文章或者特稿文章,會集中放在與社論版相對的版面(Opposite Editorial page)以示重視,簡稱 Op-Ed。有一段時間,《紐約時報》上這些文章要付費才能看到,可見是該報的「皇牌」。

那麼 Op-Art 是什麼意思? 不會是藝術版的對版吧?我估計是Op-Ed中關於藝術議題的文章之意,文章與社論、Op-Ed等一同存放在「輿論」(Opinion)欄中。昨晚在《紐約時報》上見到這樣一篇文章,鍵入一看,題目是The Write Stuff (寫字這回事),談的竟然是英文書法──如何手寫26個英文字母的最基本方法,即penmanship。

有冇搞錯?《紐約時報》這樣一分高層次的報紙,竟然刊登這樣低層次、面對小學生(香港可能是幼兒園學生)的文章?

一點不錯。文章由專家寫成,講解得很細緻,如提示每個字母的上部要寫好封口,字母之間如何連線,等等。文章圖文並茂,圖例中,個個字母的的走筆方向都清楚標明。

文章是給什麼人看的?從內容來看,是寫給初學寫英文、或者想寫好英文的人看的。但這些人不該是小學生,因為《紐約時報》不以小學生為對象。那麼,文章的對象該是教育程很高,卻是26個英文字母都寫不好的讀者嗎?對,也不對。

這篇文章可謂用心良苦,它是在提倡一種較易書寫的英文手寫字體,因為作者認為現時美國人的手寫英文字太糟糕了,很多人寫的字不忍卒讀,無法辨認。

文章把這個禍及全美的文化問題歸咎於上世紀以來一直推行的草寫體英文字,認為這種字體太難寫了,小朋友寫不好,到長大了,成年人的字都難看,禍及幾代人。這種字體稱為帕爾瑪體(Palmer Method),香港的小朋友初學寫英文 penmanship,寫 Copy Book,都要學寫類似的字體。它有很多流麗的弧線,大寫小寫都一圈一圈的,字字相連。
帕爾瑪體英文大小寫

文章提倡的字體,大家都一定見過,就是文字處器上都會有的英文斜體字,你選用I 體打英文,出來的就是這種字體: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abcdefghijklmnopqrstuvwxyz

文章熬有介事地教導的,就是如何手寫這種不必一圈接一圈的字體,從小寫到大寫,認為「要把這看作是改進美國人寫字能力的第一步緊急行動」。

這讓我想起,接觸到或者從影視上看到,歐美人的手寫字普遍較難看,很多人只會一個一個字母分開寫出來,而不會寫成一串。我一向以為這不過是習慣問題,而沒有想到是由於草寫太難之故。但我還是不明白:不就是26個字母嗎?大小寫合起也就是52個?寫好有多難?

把問題歸咎於字體,太容易了,從教育方法、理念上看,問題複雜得多。我不相信推行斜體字會讓美國人寫字漂亮起來,尤其是在教學日趨電腦化之後。學生如今根本就不必寫字了,不把寫字當回事,怎能把字寫好?

寫中文比寫英文難千百倍,就更不必指望年輕人可以寫一手漂亮的字了。我一直認為,以後寫字會成為專業,只有受過專門訓練的人才能寫一手好字。能活到那時,如今可以hand-made一手好字的人會身價百倍──這不是笑話!

又記:讀這篇文章還有個發現:原來執筆可以有另一個方法。我見所有人執筆都是筆擱在虎口上的,卻原來,筆也可以夾在食指與中指之間。我一試,書寫一樣流利。這樣執筆有個好處,就是有時要騰出手來做點什麼時更方便。
**
The Write Stuff:
http://www.nytimes.com/interactive/2009/09/04/opinion/20090908_opart.html

1 則留言:

  1. 雖說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經你文章連結到的紐約時報連結倒是讓我受用無窮。
    26個字母看似簡單,真要寫好看還真的很難;那不寫好看的英文書法,寫得像紐時裡的斜體簡簡單單應該很容易吧?我自問做不到,還好文章中有提到幾個寫好字的要點。
    把字寫好真的不能只靠描字苦練,光是基本的握筆很多人就卡關了,更遑論字的架構;若給學生習字本就希望每個人靠練習就能寫一手好字實在不可能。但這並不表示寫好字真的很難,只是需要正確的步驟教導,中文字也是一樣的道理,將每個字寫得像印出來的鋼筆體並不是強人所難的事。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