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9日 星期二

血緣之愛,天經地義

血緣關係,是最親密的關係。這不僅是就人而言,也廣及人以外的很多動物。血緣中最密切的,是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很多動物中父母對子女的關愛之情,不下於人類。看動物紀綠片,常可以看到這方面的描述,特別是幼仔不幸夭折時,母獸俳佪不去之悲情,最惹人共鳴。這樣的血緣之愛,天經地義。

雌雄相配的關係,是為姻緣,是為較廣義的血緣。再推廣,就是同族族人、同國國人之間的關係,這個人群之中,除了有相近的基因、外貌,還有相同的語言、文化、習俗,雖然不是直系的血親關係,但有遙遠的血緣之親,因此也特別親愛。有句話形容他們之間的關係是「血濃於水」,以比喻同族、同國成員之間的關係如骨肉至親,密切難分。

如果因為血緣關係,愛你的至親、愛你的家庭是天經地義的,那麼愛一個由此擴大了的家──家族、民族、國家,又有何不可?有何不對?「家是小的國,國是大的家」,這是任何人都可以理解的簡單關係。

在香港,這樣簡單的事情弄得很複雜。這有歷史原因,一百多年來,中國內部混戰,還有外國勢力入侵,把人們對國、族的思想和感情都顛覆了,有些人甚至被洗腦了,一提到「國」字,就不知所措、不能自處,不知道立足點何在。這也難怪,我們今天說「中國」沖口而出,而其實「中國」兩字成為社會習用詞,不過是百年左右的事。之前,中國人只知有族而不知有國,只知有大清、華夏大地、炎黃子孫而不知有中國、中華民族。直到外國強權的堅船利砲打到來,中國人才想到我們也該有個國,於是才自稱為中國,又把漢滿蒙回藏合稱為中華民族。

這種主要基於血脈、血緣的認同感,與其他地方民族的自我認同感一樣,是在地緣形勢、文化傳統之下自然形成的,就如家庭裡的血緣關係一樣,否認不了、抗拒不了。其中各成員之間的親和力、向心力也是抗拒不了的。即使平時不怎麼顯露,一旦國家民族「到了最危險的時候」就突顯出來、激昂起來。這也是所有國家民族為了生存、繁衍都擁有的自我保護能力。

至於是不是所有成員都必須有、天生有這樣的向心力,我看不是。既然在我們的世界中,父子兄弟也可成仇,以至血親家庭破裂,有什麼感情是可以由DNA決定了的?

或許正因為這樣,為了自已國家民族可以自立於地球之上,我們須要採取措施加強成員之間的親和力、凝聚力,就如針對人類家庭不斷走向破裂而出現越來越多提倡親子關係的活動一樣。

「因為血濃於水,所以要愛家,要盡對家庭的義務」,這句話相信沒有人會反對。把這句話中的「家」置換為「國」又如何?一名大學教授為文卻說,這「是落後的,是不文明的」。這不知道是什麼邏輯。

這名教授反對國民教育,卻又說應該提倡做「公民國民」。「公民國民」非「國民」,這不等於說「白馬非馬」嗎?據說,「『公民國民』以尊重人性基本為依歸,不是以血緣區分你/我、好/壞、愛/惡。」邏輯真的混亂了,血緣的確可以分你我、親疏,但說尊重血緣就分好壞、愛惡就強辭奪理了。若此說成立,以血緣劃分的家庭也不該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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