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日 星期一

對「籍貫」的茫然

有年輕人在內地要填寫個人資料,遇到「籍貫」一欄茫然了。年長一點的人可能難以理解,但細想一下卻不奇怪,香港的年輕人真的可能未遇到過「籍貫」問題,不知道祖父的家鄉在哪裡。而「籍貫」的真正意思,可能年長一輩也未必了解。

過去,城裡人自報個人資料時要填寫籍貫,就是自報是從哪個省、哪個鎮的鄉下到城裡來的。京城、省城有更好的謀生出路,讀書的、出賣勞力的都往城裡移動。來自五湖四海的城市人口口音不一,要填寫個履歷,道明籍貫是必要的。

學而優則仕,一旦當了官,籍貫很重要。中國自漢代開始,就開創官員地域迴避制度,郡國守相等官員不得用本郡人。到唐代,官員不得在本籍及鄰近州縣任職。宋代把迴避制度擴大到路一級區域和田產所在地。明代改為本省迴避制。清代對地方官和特定部門的迴避規定更詳細。

「籍」與「貫」如今合稱,古時二者是兩回事:「貫」指出生地、祖居地;「籍」主要指身份、役籍、職業、隸屬、賦稅類別等,是古代國家管理人口、徵發賦役、劃分社會身份的制度憑證,是官府給一個人及其家族劃定的法定身分,也代表個人要對官府承擔的義務。你屬什麼籍幾乎完全決定了你的命運,是人生的枷鎖。「籍」比「貫」重要得多。

古代籍簿大致分民籍、軍籍、官籍。民籍中又分匠籍、商籍、鹽籍、驛籍、儒籍等,這些都是良籍,相對的是民籍中的賤籍,其中有樂籍(掌管官宴歌舞、祭祀樂舞)、丐籍、蛋籍(蛋民)、娼籍等。 賤籍是法定賤民,屬於社會的最低層,不可與良籍通婚。此外還有僧籍、道籍。

籍的身份多數世襲,匠籍、軍籍、賤籍都如是,都難以脫籍,人只能「籍隨戶走,代代相傳」。良籍、賤籍嚴格區分,不得通婚同居。民諺「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子會打洞」由此而來。

戶籍制度歷代有更變,到宋元進一步細化,至明代最完備,管控嚴格。到清代後期,匠籍和樂籍、蛋籍、丐籍等賤籍才取消人身依附。「籍」之後逐漸淡化,現代的戶籍制度逐漸建立。

籍貫繼續是通用詞,但什麼是籍、什麼是貫已慢慢不為人知,而只知道在填表格時在「籍貫」一欄填上一個可能十分陌生的地名。

該怎麼填寫是有規定的。據內地官方定義,籍貫是指本人出生時祖父的老家(祖居地),這籍貫終身不變,跟你在哪裡出生、戶口在哪裡無關。

至於香港,一般已不須填寫籍貫了,連出生嬰兒的出生證也沒有「籍貫」一欄,不記錄人的血脈根源在哪裡。香港也沒有戶籍制度,只有香港身份證的身份證明。

香港曾有議員建言,學生的學籍表應重置籍貫一欄,以提高年輕人對家鄉和祖籍的認知。官員回應了,指出社會就此欠共識,其中一點是有人認為這涉及學生的私隐云。阿爺祖家在哪裡屬私隐?「私隐」是不是太泛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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