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 星期四

美國無意發展高鐵嗎?

加州高鐵大縮水,只建設中間綠色範圍一段。
對高鐵,人們有個適應過程。在香港,這個適應很快。高鐵開通才幾個月,北上直通火車(主要是港穗直通車)的乘客量據說下降達三成。曾經囂張的反高鐵言論都消聲匿跡了。反高鐵的理由千奇百怪,其中之一竟然是:人均 GDP 比中國高出許多的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澳洲…等,一直未有計劃興建高鐡呢。

這是無知之言,美加澳都早有高鐵計劃,無奈在不利大型基建發展的體制下,計劃都如空中樓閣。美國發展真正意義高鐵最積極的加州,十天前傳出消息,搞了十多年的高鐵計劃放棄了。如果經濟遙遙領先於其他各州的加州也搞不來高鐵,其他各州就更不要提了。美國的高鐵發展可說在開倒車。

加州有人慨嘆,連經濟規模只及加州 5% 摩洛哥也在搞高鐵,讓以《北非諜影》馳名的卡薩布蘭卡通上高鐵呢?相對於亞洲、歐洲甚至非洲,美洲──無論南北──在高鐵發展上的確落後太多了。

 不過不可不知,美國其實是高速鐵路的先行者之一。

日本行走新幹線的子彈火車,是世界最早的高速火車,在東京一九六四年舉辦奧運時投入服務。翌年,美國通過「一九六五地面高速運輸法案」(High Speed Ground Transportation Act of 1965),這顯然是不能在鐵路運輸上落後於日本之舉。這有如蘇聯一九五七年發射世界第一顆人造衛星之後,美國決心要迎頭趕上,一九五九年也發射了衛星;蘇聯一九六一年把加加林送上太空,美國又急起直追,不但也送人上太空了,還登上了月球。

可是在高鐵發展上,美國乏善可陳。一九六五的法案通過之後,不少州雄心勃勃,可是高鐵就是鋪不開,至今沒有真正意義的高鐵,雖然據一些統計,美國也有數百公里高鐵。

美國曾經繪下的高鐵發展藍圖
得要說說高鐵的定義。美國不同部門和地方對高速鐵路(high-speed rail)有不同定義,最低的時速標準是110英里(180公里),最高是150英里(240公里)。《美國法典》(United States Code)的定義是:「可合理預期能持續以125英里 (201公里)時速運行」的火車就是高速火車。國會圖書館的國會研究服務處則認為,時速不低於150 英里(240 公里)的才叫高速火車。

放在國際上,這些標準都偏低,只算準高速。即使這樣,美國沒有一條鐵路達到所有標準,合乎所有定義。

美國通過高速鐵路法案後,到一九六九年,行走華盛頓到紐約的 Metroliner 線落成,但最高時速只達到 110 英里(180公里),後來才逐步提速到 150 英里(240公里)。美國當時的約翰遜政府有「大社會」(Great Society) 雄圖,曾以之為重大基建項目。可是這條長 362 公里的鐵路服務問題叢生,時速不增反降,後來的最高速度只有 110 英里(180 公里),平均速度就更低了。它的準確名稱因而只叫「較高速鐵路」( higher-speed rail)。這條鐵路線的事故時有所聞,二零一五年八死二百餘傷的出軌事故最轟動,反映出設備落後,投資不足。

 一九九二年美國再試圖向高鐵衝刺,正式通過建設「五條高速走廊」(Five high-speed corridors)的計劃。結果,計劃石沉大海,資金不足是主要原因,以至很多人以為美國無意發展高鐵。加州撤銷原高鐵計劃,改為只發展三藩市與洛杉磯之間的中央谷地短短一段,長119英里,約合191公里,只比港穗高鐵長 50 公里。據說可望在二零二二年建成。

到時,美國真值得慶祝,「一九六五地面高速運輸法案」的旨意總算可達到了。

但到時真能順利通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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