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8日 星期一

更快、更高、更強……更富

里約奧運展開,賽場內的新聞與賽場外的新聞一樣熱鬧。賽場之外,今天最矚目的可能是,殘奧宣布全面禁止俄羅斯運動員參賽,原因是普京政府存在「系統性的(運動員)服用禁藥」機制云。這比里約奧運只禁止數以百計的部分俄羅斯運動員參賽更嚴厲。

奧運標榜「公平競賽」,開幕式上運動員代表和裁判員都就此莊嚴宣誓,向世界彰顯這一奧運精神,並期許這奧運精神能擴展到運動場外的現實世界。

可是奧運比賽卻是處處讓人看到、感受到不公平,譬如,舉重比賽有體重限制,為什麼籃球、跳高比賽沒有身高限制? 或許,這正是現實世界不公平的反映。

禁藥新聞的報道一再強調,俄羅斯運動員靠服用「非法」藥物提高運動水平。「非法」是關鍵詞。你難免要問:靠「合法」藥物提高運動水平可以嗎?答案是肯定的。事實是,「非法」也是可以的,只要不被抓到就可以了。

據世界各地運動員自己揭露,服食各種藥物來改善身體狀況以加強賽場表現非常普遍,大家都在做。今天合法的或未被列為非法的,明天可能就非法了,所以要使用得趕快使用。即使本來不這樣做的,在看到或感覺到這樣的存在後,難免受到誘惑。這等於小時候在學校測驗、考試中,眼見身邊的同學都「出貓」,你會覺得不「出貓」未免對自己太不公平了。

從藥檢那麼大張旗鼓的進行,就可以看到服藥有多普遍,和使用禁藥的手段有多高明。這從來是道與魔的鬥法,你高一尺我高一丈的比拼沒有窮期。

原始奧運競賽比拼的是「更快、更高、更強」,爭奪的是名譽。到今天,添上重要的一項:更富。對普遍而可能是業餘的運動員來說,這未必是最重要的,因為只有達到最高水平的那批運動員,才有資格染指巨額獎金和隨之而來的巨額商業利益。但對職業和精英運動員來說,得失之間,對比巨大。奧運向職業運動員開放後,競爭變為「更富」之爭是必然的。在一些體育領域,如美國棒球賽、美式足球賽、國際公路單車賽、歐洲各大足球聯賽等,渉及的「富」更不是小富而是巨富。

對非法行為,當然要懲罰,不過運動員服食禁藥並非刑事罪行,最高的懲罰不過是裭奪頭銜或禁止比賽。這有時是若干年後才被揭露的事,而取得的利益,未必會有人追究,除非商業贊助商有合約條款限制。

美國棒球全職聯的傳奇明星 Barry Lamar Bonds 的禁藥醜聞是很好的例子,他是美國舊金山巨人隊的前球員,以攻守全能聞名,擁有多項美國職棒記錄,包括二零零七年打出第 756 支全壘打最高紀錄,拿過七次最有價值球員頭銜,被譽為美國最偉大球員之一。他的私人教練
Greg Anderson 二零零三年被控向運動員提供一種新型合成類固醇,而這是棒職聯沒有檢驗的。Bonds 後來只承認從教練得到一種神秘的藥膏 the clear,據說是一種合法的關節炎藥物,但可以增強體力。最後,案件的四名被告與控方達成協議,把涉及禁藥的運動員名單保密。

 Are Athletes Good Role Models? ( 運動員是好榜樣嗎?,Kathy L. Hahn) 一書說,禁藥之普遍使用,是因為人們越來越追求刺激、激烈的競賽。這渉及的不僅是個人競爭,而是球會、集團的龐大利益。你看看美國 NBA、英越聯球員天文數字的轉會費和個人收入,可以想見背後牽渉利益之巨大。它們完全可以擁有最新的技術去研製出增強運動員賽場上表現的藥物,可能是合法的,可能是「沒有人說是非法的」,或者沒法檢測出來的,直至有一天藥物被列為非法為止。

還是那句話:所有毒藥都是劑量問題。你用得聰明就是良藥,也合法。合法與不合法,在這裡不是很曖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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