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6日 星期四

「先敬羅衣後敬人」今昔不同

總是一身「制服」的喬布斯
「先敬羅衣後敬人」這現象,自古有之。如今是淡化了還是變本加厲了,卻讓我有點糊塗。

少年時,完全沒有條件講究衣着,隨隨便便就到處跑。有一回穿着「人字拖」(拖鞋)在港島逛街,想走進開業不久的大丸百貨公司去,卻給守在門口的「阿差」驅趕了。後來才知道,一些場所有「衣冠不整,恕不招待」的規矩,並懂得「先敬羅衣後敬人」這俗話。

那時候,香港經濟剛剛起飛,有錢冇錢界線分明,其中一條界線就是衣着。很多人要衝破這界線,不是為人權、平等什麼,主要為謀生。許冠傑一九八零年有首俚俗的粵語流行曲叫《先敬羅衣後敬人》,唱出「寧願少食餐,時裝錢咪慳,就算水乾幾大要撐」,因為「如果識着衫,泥蜢充正班,做野亨通包無話難」。

這不是香港的特殊現象,而是古老的傳承。「非其人不得服其服」(《後漢書.輿服制》),「貴賤有級,服位有等,……天下見其服而知貴賤」(賈誼《新書.服疑》)這樣的規定,是中外一致的。古老歐洲之等級森嚴、貴賤有別,比諸中國有過之無不及。話說「眾生平等」的宗教圈中,上下之別更加不可有絲毫差池。左宗棠有副著名的對聯「坐,請坐,請上坐;茶,泡茶,泡好茶」,據說就是便衣入寺而受到和尚先慢後敬對待而作出的譏諷。

「先敬羅衣後敬人」現象如今肯定沒有消失,但發生了變化。

主要是對「羅衣」的概念不同了。羅衣本來是指綺羅衣物,即絲質衣服,後來泛指高級、優質、有體面的衣飾,不可以破爛、隨便。但隨着衣着作風「優皮」化,破爛、隨便成為一種獨具風格的新作派。美國有大學生出席白宮活動、拜謁總統,居然穿着「人字拖」赴會。輿論雖有批評,卻不見得可以「力挽狂瀾」。一些高級場合隨時可以見到衫褲刻意破爛、甚至衣不蔽體的男女,這些極可能是名牌時裝,配上的名牌手袋之類配飾則一定可以標誌身份之「高貴」。

「先敬名牌後敬人」才是當今的現實。這現象在韓國表現得令人咋舌。台灣《天下》雜誌上曾有文章講到韓國人愛慕名牌而又愛從眾跟潮流。文章引述一名從韓國到台灣念書的華人的話談到一個怪現象:韓國人見面時,如果看不出對方衣服的牌子,真會翻開對方的衣領看個究竟。真匪夷所思!

我有個別女同事非常重視衣飾,就我的記憶而言,她們每天穿的式樣都不同,配襯講究,一絲不苟,至於是不是名牌則非我可以判別。我很想知道,這是怎麼做得到的?家裡要有多大的衣櫥?要花多少錢置裝?要花多少時間選購?每天要花多少時間着裝?這些同事都很有能力,可是我知道,這世界上一些能力大得多的人,不願在這方面花工夫。

奧巴馬在官式場合穿的不是藍色就是灰色的西裝。《名利場》雜誌的記者問他為什麼這麼單調,他的回答是:「我努力把選擇減少。我不想在吃什麼或穿什麼上面做決定。因為我需要做太多其他的決定。」

蘋果的已故「教父」喬布斯總是穿着自己的「制服」:黑色高領套頭羊毛衫、牛仔褲、波鞋。他說:「我讓(日本著名時裝設計師)三宅一生為我造了一些我喜歡的黑色圓領羊毛衫,他就造了一百件。這些夠我穿一輩子了。」

Facebook 的 CEO 扎克伯格也在答問會上回答過一個很多人想問的問題:為什麼每天都穿同樣的灰色T恤?他從容回答說,他的衣櫥裡有20件那種灰色T恤,他只是不想浪費精力去決定每天穿什麼衣服。「如果我把精力花在一些愚蠢、輕率的事情上,我會覺得我沒有做好我的工作。」

他們都足夠資格穿絲着錦,只是對羅衣沒有奢想。究竟是他們不在衣着上花心思而有所成就?還是因為他們有所成就了,可以不在衣着上花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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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冠傑演唱《先敬羅衣後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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