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其中的反白字是怎樣寫上去的,有些朋友很好奇,問「是印上去的嗎」等等問題。我解釋了,聽者有點茫然。對於從來沒有接觸過這種字體的人,這真有點難以理解,而我沒想過要用口去解釋,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在公司裡,一些同事也很好奇,特別是一些年輕、做設計的。他們要寫這樣的字體效果,都在電腦上做,很簡單,但用手寫,就不懂了。
我有一位朋友,隸書寫得很好,他後來把毛筆擱起來了,但仍用日常的圓珠筆之類寫隸書,不是一筆一劃地寫,而是把字勾邊寫出來,字較大,是通心的。 若把字的「地」填上色,就是反白字,像書法上拓本的字,地是黑的,字是白的。
一位寫書法的朋友最近特別酷愛這種效果,愛把習字功課用手機拍下,再加工成這樣的拓本字放到 fb 上了。
最難的是把字的筆劃安排妥當。據我的經驗,字的筆劃多有時反而更容易,因為筆劃都有必然的位置。筆劃少而不想底色面積太大,反而更難。斜走的筆劃太多也不易安排得好。
客串的「揮春佬」則不少,就是過年前出來爭取曝光的某些政客、議員,其中寫得好的,如鳳毛鱗角。昨天在維園見到某位大學校長的毛筆大字,字是為某名牌中學學弟的年宵攤位打氣而寫的。與議員、政客們的揮春放到一起,這不算特別難看,但作為大學校長的「墨寶」,就實在獻醜了。
教育普及、文盲掃除( 除了長者一輩),而人們寫的字越來越難看,這可算是時代的悖論。
這取決於供需要求。既然已有手段取代人們寫字的功能,人們的寫字功能自然就退化,這就如人不再需要尾巴來平衡身體,尾巴就逐步退化以至完全消失一樣。寫字正由溝通技能演變為藝術行為,是屬於很小部分人的修為。這時,字寫不好是正常的,人們不覺得羞恥,所以大學長大可以堂堂正正地把自己本來見不得人的書法公開展示出來。
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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